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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高層建筑2000多幢。
去年發生在上海的一場慘烈大火讓很多人記憶猶新,與高層建筑相關的種種安全隱患也被一一揪出:遭遇火災難逃生、電梯事故頻頻出 、睡夢中遭遇低頻噪音……青島是一座高樓遍地的現代化城市,今年政協會議上,有關如何堵住此類隱患的話題,也成為委員們熱烈討論的內容之一。
■應對消防隱患 立法推動高層住宅設置避難層 針對目前島城高層建筑存在的火災隱患 ,市政協委員、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周海燕專門提交了一份《關于高層住宅應設置避難層的提案》。
“據市消防部門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0年底,全市建成高層建筑2167幢。近年來,青島市高層住宅的數量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 ,但高層住宅的消防安全問題令人擔憂。”周海燕表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未來高層住宅的數量必將越來越多。而一旦高層住宅發生火災,依照目前的救災水平,最高的消防云梯只能達到20層左右,在這個高度以上發生火災等險情,救災的難度將大大加大。而“避難層”是在此情形下減少人員傷亡最有效的方式。
據介紹,避難層是高層建筑中為消防安全專門設置的供人們疏散避難的樓層,在火災等險情發生時,對于群眾的疏散避難能夠發揮關鍵的作用。記者獲悉,根據我國《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高度超過 100米的公共建筑,每 15層應設置避難層,而公共建筑是指醫院、商場、寫字樓等,并未包括民用住宅樓。“開發商出于開發成本的考慮,一般不會主動考慮在高層住宅中設置避難層。”周海燕表示,雖然國家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但目前國內已經有部分城市如杭州等,出臺規定強制要求在高層住宅中設置避難層。對此,周海燕建議島城也盡快制定地方性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推動高層住宅避難層的設置。”
明確共用消防設施維修金征繳 在今年的兩會上,市政協法制組也針對高層建筑存在的消防和電梯安全隱患提交了一份《 關于加強本市高層建筑消防管理案》。
對于目前暗藏在電梯、樓道間的“管理混亂”、“維護保護資金難落實”等問題 ,提案指出,可以通過制定法規、明確維修基金征繳使用管理的措施加以改進。“建議盡快制定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依法規范高層建筑消防管理工作。要與新修訂的《消防法》相配套,盡快出臺高層建筑消防管理的地方法規或政府規章,建立公安消防、房產、工商等部門協作機制,明確多產權多家合用高層建筑的各方消防管理責任,并結合有關部門許可、年審工作,共同把關審查,增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范圍和廣度,鼓勵高層建筑實行統一物業管理。”
此外,委員們還建議,明確共用消防設施維修基金的征繳使用管理,從根本上解決整改資金困難。如將共用消防設施維護基金切實納入建筑物維修基金征繳范圍,建設、房管、財政部門應共同制定可操作性強的管理規定,明確共用消防設施維護基金的資金來源、管理主體、申領程序、監督管理等。同時,對于由于歷史原因房屋維修基金欠繳或繳納不全的多產權單位,建議政府拿出相關的方案、措施加以解決。
■應對低頻噪音 制定管理措施遇問題有人管 在兩會上,市政協委員、青島求實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林夕寶還專門針對居民遭受的低頻噪音污染情況提交了一份提案。
“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泵、變壓器、中央空調主機、冷柜、電梯等低頻噪聲聲源頻頻出現在居民樓中,特別是高層建筑泵房運行發出的低頻噪聲,更是給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林夕寶告訴記者,低頻噪聲對建筑物有很強的穿透力,人長期生活在低頻噪聲襲擾的環境中,容易出現神經衰弱、失眠、頭痛等癥狀,尤其是老年人更容易受影響。
“一般居民遇到這種難題,只有先找鄰居或物業、居委會協調,如果協調不成,缺乏其他的訴求途徑。我國現行的環保法規設定的區域環境噪聲規范標準,只規定了高音的最高限值,對于低頻噪聲,并未做明確規定。而低頻噪音污染的管理也不在環保部門的職責范圍之內。”對此,林夕寶表示,建議相關部門制定對低頻噪音污染的管理措施,讓居民遇到此類難題能有訴求的途徑。
文/圖 記者 孟琳達 王媛 實習生 趙瓊潔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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