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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舒心萍 通過孩子佩戴的腕表式手機,家長不僅可以隨時了解其所在位置,還可以在孩子發出求助信號時,聽到其周圍環境與對話內容。1月7日,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紅線基金宣布,將在本市免費發放兒童定位手機,但家長須承諾使用兩年且要繳納兩年的平臺定位服務費和通訊服務費840元。(1月8日《京華時報》) 向在校的中小學生“免費”發放定位手機,這的確是一個好消息,看到這條消息,相信不少家長會“怦然心動”。然而,在清楚了定位手機的使用“規則”后,這件有利于保護學生安全的好事,卻不免受到一些家長的“質疑”。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紅線基金推出這款兒童定位手機,在“免費”二字之后附加了太多的條款:其一是每位學生限免費領取一臺,同時家長須承諾使用兩年;其二是用戶要繳納每月10元的平臺定位服務費和25元的通訊服務費。
既然是“免費”發放,那么公眾就可以理解為這是一種“社會公益”行為,即使隨后使用過程中需要繳納一定的服務費用,也應該是“少量的”或者是“象征性”的。但是840元的費用并非在每個家庭眼中都是個小數目,這項服務推出之初應該考慮一下大眾的接受能力。
本來是為孩子安全著想的一件好事,卻遭到眾多人的質疑,由此說明這個好事沒有做好,沒有做到讓學生家長滿意,這也體現出信息溝通的不暢。有網友就認為,上網查一下,手機平臺定位費哪家不是 60元一年,而該款學生定位手機的費用卻要一年120元。對此,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紅線基金負責人則稱:“這是公益項目,手機是完全免費的,服務費也是和通訊公司協商后的最低價格。如果僅通過GPS進行定位,一般手機每個月就需要三四百元”。
先“免費”后“收費”,而且其中的費用還不低,這樣的所謂“好事”就很難讓學生家長買賬,也難以引發社會的叫好之聲,甚至還會讓人們感到其中有紅十字基金會與電信部門“合謀”賺學生錢的嫌疑,從而讓紅十字基金會這樣的公益組織形象受到嚴重影響。
筆者以為,既然定位手機能夠有效保障學生的安全,就應該納入公共安全管理或者社會公益性范疇,進行“低成本”、“低負擔”的社會普及 ,而不宜在普及過程中,完全按照商業程序運作。據悉我國每年失蹤兒童超過20萬,難道這個數字還不能引起有關部門的警醒和資金投入嗎?否則,豈不是讓眾多學生家長很為難?豈不是在玩“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市場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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