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19日訊(記者高麗 通訊員劉素虹 趙聯青) 董某和葛某在監獄服刑期間相識。出來后,兩人結伙詐騙。從2009年12月至今年1月,兩人用“張勇”的名義偽造了一張身份證,分別到車行租車,再將車抵押出去,將抵押得來的錢揮霍。車行發現被騙后報警,兩人被警方抓獲。近日,膠州法院開庭審了此案,董某和葛某均以合同詐騙罪獲刑。
董某和葛某都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刑,兩人在監獄服刑期間結識。2009年底,出獄后的兩人商量著弄點錢花 。隨后,兩人用“張勇”的名義偽造了一張身份證準備作案用。2009年12月27日至今年1月11日期間,葛某拿著假身份證分別到青島市一家汽車租賃行、膠州市一家汽車租賃行租得兩輛轎車。葛某先后于今年1月2日、1月6日將租來的轎車以3萬元和3.5萬元的價格抵押給即墨市一家工貿公司。贓款被葛某揮霍。隨后,兩人又多次作案。
法院審理認為,葛某、董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其行為均構成合同詐騙罪。膠州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董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處罰金7萬元,與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七萬元。葛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不得假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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