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10日訊(記者 劉純來) 合同早到期仍占用地方搞經營,6年了一直不騰出占用地。近日在法院一次協商中,被執行人以要跳樓和用煙灰缸砸傷頭部相威脅,直至被司法拘留15天
(本報5月30日曾報道)。6月10日清晨,即墨法院30多名執行人員對被執行人所占地方進行了強制搬遷。
10日清晨5時30分許,即墨法院執行人員30余人趕到朝陽路西側一處四周被圍起、臨街搭建了一些簡易房的地方。被執行人的家屬還沒有起床,法警進入房內將西瓜刀、玻璃器具等拿出來。
現場,一男青年不時對站在屋里的執行人員喊道:“這么多人在這里站著,煩不煩!”隨后,他走到屋外用拳頭對著木板砸下去。“這個青年不太冷靜,將其帶走。”法官擔心青年可能有自傷舉動,于是將其帶上警車看管。
5月28日,此處被執行人姜某先稱要跳樓,隨后又用煙灰缸砸傷自己的頭。執行人員只好用擔架將他抬走,折騰4個多小時后,姜某被即墨法院司法拘留15天。
“這次我們必須執行下去,樹立法律權威。”法院工作人員說。半個小時后,被執行人家屬在法律文書上簽了字。即墨法院執行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9日,法院工作人員特地來到拘留所,與因拒不履行判決而被司法拘留的被執行人姜某進行協商,姜某答應了可以進行搬遷。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