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信報5月18日訊 車上裝滿了元明粉(硫酸鈉),卻用帶著印染劑包裝的袋子夾帶私鹽,想要蒙混過關,結果被膠南鹽務局鹽政執法人員抓了個正著。5月13日,膠南市鹽務局對耍小聰明的張某處罰了1萬元的行政罰款。
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在5月12日。張某開著一輛牌號為皖K568××的掛車行駛在路上,汽車的貨箱里裝滿了大量的元明粉。當膠南鹽務局鹽政執法人員在檢查企業用鹽時,發現在大量的元明粉下面,存放著“印染助劑”的物品,由于其結晶顆粒與鹽類產品非常類似,謹慎起見,執法人員當即將這10噸“印染助劑”扣押了下來。
2010年5月13日,當鹽務局的執法人員將這些“印染助劑”拿到山東省鹽及鹽化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檢測發現,其中氯化鈉含量達到93.52%,當場被認定為鹽類產品。檢測結果下來后,2010年5月13日當天,膠南市鹽務局《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對當事人張某下達了沒收鹽產品10噸,并處罰款人民幣1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張某見到沒能夠蒙混過關,只得對檢測結果表示認可,并于當日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上交罰款。(記者 王川)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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