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趙某、唐某指使張某租來POS機,與他人合伙預謀刷信用卡套現,并讓張某負責開戶取錢。瘋狂刷卡192萬套現成功后,張某私吞92萬。剩下的100萬元,趙某等人進行了分贓。3月16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中,5名被告人的說法互相矛盾,都極力為自己開脫。據悉,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
合伙盜刷信用卡斂財
趙某是一名80后青島女孩,是青島某經濟管理公司的經理。唐某曾經在趙某所在的公司當過司機,但已不干了。唐某今年 30多歲,本市人 ,曾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過刑。兩人涉嫌伙同張某、羅某、張某某(后三人均是本市人)參與一起POS機刷卡套現犯罪被提起公訴。3月16日,市南法院對此案進行了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09年10月,樓某(另案處理)、吉某(另案處理)找到趙某和唐某,預謀通過POS機劃款盜取銀行客戶賬戶內的資金。樓某和吉某說能夠弄到別人的信用卡資料,包括卡號和密碼,然后能夠通過轉賬的方式轉走別人卡里的錢。四人達成一致后,趙某和唐某共同出資指使張某租來一臺銀行 POS機,并與張某商定,由張某開設銀行賬戶,事成之后由張某提取現金,然后付給張某占現金總額10% 的好處費。
去年10月28日晚上,在本市的一家賓館內,樓某和吉某操作POS機,輸入陳某、曹某等9名受害人的銀行卡號和密碼,瘋狂刷卡,通過轉賬的方式,先后將192萬元轉入張某開設的銀行賬戶中。次日上午,張某怕自己取錢不安全,叫上自己的兩個朋友羅某和張某某陪同自己去取錢,他們將192萬元現金取出。張某隨后將92萬元以妻子的名義存進銀行,然后對趙某謊稱就取了100萬元。
之后,趙某等幾人將100萬元進行了處置,張某又分得1萬元,羅某分得10萬元,張某某分得11萬元,唐某分得28萬元,趙某分得50萬元。而趙某等人得手后立即甩開樓某和吉某,一分錢都沒有給他們。
5被告人法庭起紛爭
銀行發現交易異常后報警,公安機關迅速將趙某等五人抓獲歸案。公訴機關指控,應當以信用卡詐騙罪追究趙某、唐某、張某的刑事責任,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羅某和張某某的刑事責任。
法庭審理中,5名被告人的說法互相矛盾,都極力為自己開脫。趙某和唐某更是互相推諉起來。趙某說,“我不清楚,都是唐某和樓某、吉某商量策劃的。”而唐某則說,“趙某是老總,她不發話,我不可能干這個事。”在法官進行問話時,趙某不時表示,“我暈乎乎的,當時的情況都不記得了。”關于租POS機的資金來源,趙某說,“唐某出錢租的。”而唐某則說,“我從趙某那里拿錢,然后找張某租的。”張某取出錢以后,趙某等人立即將樓某和吉某甩開。
當法官詢問本案中涉及的192萬元錢是如何處置時,張某承認,“我私自存了 92萬元。”趙某稱,“唐某放在我公司50萬元,是放在我這里的,不是我分得的。我用這些錢的一部分還債了。”唐某拿走了 28萬元,他說,“這28萬元我拿著去幫趙某還債了 ,因為趙某通過我跟別人借了 28萬元。”但是趙某堅決否認。
聲稱不知情請求輕判
鑒于5名被告人的說法互相矛盾,公訴人認為,應以5人在公安機關的供詞為準。當法官詢問5人其在公安機關的供詞是否屬實時,5人均表示屬實。
趙某的辯護人認為,整件事情是樓某和吉某一手策劃的,趙某只不過是起輔助作用,是從犯。而且趙某認罪態度較好,請求法院從輕處罰。羅某的辯護人也認為,羅某不知道錢的來源,且退還了全部贓款,認罪態度較好,請求法院從輕處罰。據悉 ,法庭將擇日宣判此案。記者 高麗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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