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日前聯合下發《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座談會紀要》,進一步指導各級政法機關正確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全國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協調小組辦公室13日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紀要》的有關情況。
據介紹,《紀要》重點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四個特征”作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幾類成員分別進行了界定,對組織犯罪和組織成員個人犯罪的進行了區分,同時還列舉了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的幾種具體情形。這些內容,為司法機關正確認定黑社會性質組織和準確定罪量刑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依據。
此外 ,《紀要》中還對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主觀明知、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刑事責任等八個問題提出了較為具體的意見,為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依法嚴懲“保護傘”、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提供了具體的指導。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修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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