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信報6月25日訊 兩位一起做買賣的生意人,為了一點小摩擦上演了“全武行”,廝打中的一拳不但“打沒”了30萬的賠償金,還給打人者換來了3年的牢獄生活。市北區法院近日審理了此案。
隋某跟陸某本是在即墨路小商品市場相互挨著做買賣的生意人,2008年9月9日上午,兩人因為賣貨問題發生了糾紛,互相廝打中陸某狠狠地向隋某的臉上打了一拳。見到隋某捂著左眼喊叫,陸某趁機逃離了現場。
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后 ,9月13日,陸某到公安機關自首,如實交代了將被害人隋某打傷的事實,并對自己的過失行為表示悔恨。經法醫鑒定,隋某的左眼球被陸某的一拳給打得嚴重萎縮,已經屬于重傷的范疇。陸某也因為這“沖動”的一拳,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陸某的家屬賠償了隋某各項經濟損失共人民幣3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陸某因瑣事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但因為陸某經公安機關口頭傳喚后自己到案,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在罪責面前,陸某能夠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過失,并能積極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取得受害人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最后經法院判決,判處陸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見習記者 王川)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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