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22日訊(記者 林剛 通訊員 劉斌) 區市每建設一處5000平方米的綜合性社區服務場所,政府將獎勵500萬元;政府加大社區經費投入,社區工作者的待遇將提高;社區居委會要公開服務承諾…… 22日下午 ,本市《關于加快推進城鄉和諧社區建設的意見》正式發布,該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案也將于近日頒布。
社區服務將推“一站式”
“針對本市區、街兩級缺乏檔次高、功能全的社區綜合性服務場所,《意見》提出到2012年,各區(市)要建設一至二處面積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綜合性社區服務場所。”市民政局政權處處長馬增信介紹說,根據該《意見》,區(市)、街道(鎮)、社區三級社區服務中心(站)將推行“一站式、一門式”的服務。
其中市內四區和五市每新建一處,市財政以獎代補500萬元;市內四區各街道要建設一至二處面積不少于2000平方米綜合性社區服務場所,每新建一處,市財政以獎代補100萬元;另外,在市區每個社區還要建設集便民服務、文化、教育、治安、社會保障等功能于一體的社區綜合服務站,實現政府公共服務全覆蓋,“這也是本市首次以市委市政府的名義發文要在區市建設大型綜合性社區服務場所。”
據介紹,綜合性服務場所以新建為主,主要目的是為了集中滿足居民的文化、健身醫療、慈善超市、養老等服務需要。
居委會須公開服務承諾
據馬增信介紹,根據《意見》,2009年島城要在城市社區全面推行居委會服務承諾,根據不同類型社區和居民的實際需求,明確社區服務的內容、標準、渠道和時限,并向全體居民公開承諾,滿足居民在家庭看護、學生托管、家政服務、文體活動等日常生活方面的服務需求。
“居民們也要對居委會的服務承諾實施效果進行監督評議。”評議結果與居委會工作人員工資、補貼直接掛鉤,而下一步本市將準備公布社區居委會的十項服務承諾。
每300戶配一名專職社工
根據《意見》,本市還將在社區服務領域引入社會工作者機制,制定青島市社區社會工作者管理辦法,積極做好社區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慈善事業、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等工作。原則上按社區實際居住居民每300戶配備1名社區專職工作者標準確定,每個社區專職工作者不低于5人。
同時,在社區中還將發展老齡、文教、衛生、科普、慈善、體育、婦女、青少年、殘疾人服務等社區社會組織,到2012年每個社區要有10個以上的社區社會組織、2個以上以政府委托或購買服務等方式扶持的社會組織公益性服務項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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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工作者明年漲工資
“2006年7月本市出臺的文件定下了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標準,當時是居委會主任工資1000元、副主任800元,社區助理900元,當時這個標準在全省還居于前列,可現在已經是不進則退了。”市民政局局長王凱表示,在這次出臺的《意見》當中,已經明確提出了要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
根據該《意見》,市財政對市南、市北、李滄三區的社區專項經費撥付標準,由現行每年每百戶居民 3000元,提高到2010年的6000元,四方區由3600元提高到7200元。《意見》要求市內三區,市、區兩級財政按5:5比例實行;四方區市、區兩級財政按6:4比例實行。據此,社區專項經費補助標準可由現行的市、區兩級每年每百戶6000元,提高到2010年的市、區兩級每年每百戶12000元。
據介紹,社區工作專項經費用于社區“兩委”主要成員、招聘社區工作者(含社區工作助理)等人員的生活補貼、工資 、保險和社區辦公、服務經費等開支,具體標準由各區自行制定。其中,每個社區辦公經費每年平均不低于20000元。 記者 林剛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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