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6月3日訊(記者 劉建) 男子蘇某只有小學文化,卻冒充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吹噓自己能夠為別人承攬工程 ,騙取別人1萬元錢 。近日,四方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對蘇某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50多歲的男子蘇某家住城陽上馬,只有小學四年級文化。看到一些人急于承攬工程賺錢 ,他便謊稱自己是城陽檢察院的檢察官,關系門路比較廣,能夠為別人承攬建筑工程 。2006年6月到12月,蘇某稱可以為欒某承攬到城陽檢察院的建筑工程 ,欒某不知內情相信了他,先后6次被騙走1萬元。
欒某等了很長時間都沒有蘇某承攬工程的消息,多次催促蘇某,蘇某一直以各種借口拖延。后來,欒某到有關部門查詢,發現蘇某根本不是城陽檢察院的工作人員,遂向警方報案。2008年5月,蘇某因涉嫌招搖撞騙罪被取保候審。后來,該案由四方檢察院提起公訴,蘇某到案后退賠了騙取欒某的贓款。
四方法院審理認為,蘇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 ,其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但蘇某到案后認罪 、悔罪,并積極退賠了贓款,因此依法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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