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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經周折,拿著老存單的張先生終于取出了現金。
5月19日,本報報道了因信用社找不到存根,膠南張先生翻出的23年前的兩張共1000元的老存單取款遭拒一事。消息見報后,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立即研究并按照規定對兩張老存單的利息進行了計算,最終得出23年的利息是685.5元。雙方達成一致后,5月21日下午 ,張先生順利領走了本金加利息共計1685.5元。而事后,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相關人員稱,如張先生的兩張定期存單到期便轉存的話,僅利息就能達到3084.25元,而張先生現在所得的利息比這少了3.5倍。
兩張23年前老存單首次計算利息267元 “存了20多年,一定會有不少利息吧?”“20多年前的存折利息怎么算啊?”……本報刊登了《翻書翻出23年前老存單》一文后 ,包括張先生在內的很多市民都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5月 19日 ,記者與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取得了聯系。據相關負責人介紹 ,張先生的這種情況他們也是第一次碰到,需要認真查一下當年的規定。當天,經過查找計算,信用社一名負責人表示,張先生母親的存款單據一張存款數額是600元,存的是3年定期,另一張是400元,存的是1年定期,按照規定,定期到期后不取的將自動轉為活期,經計算600元存款 23年的利息是206.6元,400元存款的利息是60.09元,利息共計266.69元。
信用社根據相關規定復核后利息變成685元 “1000元存款23年利息竟然不到300元!我拒絕領取。”張先生在得知這一結果后,感覺計算不合理拒絕接受。之后,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負責人表示將再次查找相關文件進行計算。5月 21日,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經復核得出,這兩張存單23年的利息是685.5元。據一名趙姓負責人介紹,第一次算出來的266.69元是根據1993年的文件《儲蓄管理條例》算出來的,而685.5元的利息是根據1993年的文件《儲蓄管理條例》和1980年的文件《中國人民銀行儲蓄存款章程》結合后計算出來的。
5月 21日下午,記者將這個消息告訴了張先生,張先生表示,他找到專業人士計算后和信用社這次計算的差不多,對這個結果自己還算滿意。當天下午,張先生從信用社連本帶息領取了1685.5元。
兩次所得利息數額不同是因依據的政策有變化 “時間太久遠了,23年間政策不斷改革,存款利率也調整了幾十次,短時間內很難計算出利息來。”說起如何計算出結果時,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相關人員稱,第一次算出的利息不能令儲戶滿意,之后幾經周折他們終于找到了1980年的《中國人民銀行儲蓄存款章程》,按照該章程,張先生的母親存款利息是分段計算出來的,兩張存單的存款利息分為1986年到1989年階段,1989年到1993年、1993年到2009年階段,此外各個階段甚至每年還有多次利息調整,根據這些利息調整才最終得出結果。
至于為何會得出 266.69元和685.5元兩種不同的結果。趙姓負責人向記者解釋說,針對定期存款過期不支取,而且儲戶無事先約定的情形,《儲蓄管理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儲蓄存款章程》分別作出了截然不同的計息規定:前者到期后按活期利率計息,而后者則規定到期后按原定存期的定期利率計息。在找到1980年的文件《中國人民銀行儲蓄存款章程》后,他們結合兩個文件再次計算了兩張存單應產生的利息。對此,山東路一家商業銀行的工作人員經過一天的計算得出,張先生所能拿到的利息也在600元左右。
如到期后再轉存定期利息將達到3000多元 那如果張先生的母親能將這1000元存款到期便再轉存成定期的話,23年的利息又是多少呢?5月 22日下午5時許,記者再次聯系到了膠南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趙姓負責人。他告訴記者,假如張先生的母親能將這1000元存款到期便轉存成相同存期的定期存款,也就是原本定期3年的600元存款到期后再轉存成3年的定期,原本定期1年的400元存款到期后再轉存成1年的定期,這些存款 23年后利息將達到3084.25元,而張先生實際取得的利息只有685.5元。
山東路這家商業銀行也幫忙對此進行了計算,如果按照定期到期后轉存,張先生所能拿到的利息也多了約3倍。“計算出的這些利息都是在沒有利息稅的前提下。”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說。那為什么定期存款到期轉存后的利息與不轉存會相差那么大?該銀行的相關人員介紹,一是按照相關規定,儲戶的定期存款如果過期不取,就要按活期利率計息;二是到期不轉存的話本金始終是1000元,而轉存后本金就會越來越多,也就是俗稱的“利滾利”。 文/圖 本報記者徐新東 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