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22日訊(記者 李珍) 2008年4月,青島網通公司李滄分公司發現,他們一批要更換掉的電纜不知被誰盜割了400多米。接到報案后,警方經過偵查發現,盜割這批電纜的竟然是負責給網通公司更換這批電纜的工程隊,是工程隊隊長指揮隊員作案,而主謀是另一家電器通信公司的搶修員,電纜被銷售出去,該團伙非法牟利12萬余元。案件偵破后,參與盜竊的10名被告同時被公訴機關以盜竊罪提起公訴,近日,李滄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主犯李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工程隊長于某獲刑6年,其他被告人也分別獲刑。
[編輯: 騰飛]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