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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接:市民別讓我們“惶惶度日” 在香港路一家公司擔任會計的李女士認為,手機定位、監聽器等的泛濫,一方面與網絡技術的發達有關,另一方面不排除與市場需求有關。“為什么社會會有這種需求,我覺得主要與現在的社會風氣有關:一方面夫妻之間的信任度降低,夫妻或情侶的外界誘惑度加大,導致彼此的信任危機;另一方面,偷窺這個概念近年似乎有越來越泛濫之勢。”市民劉先生表示,隨著科技的發達,人們的隱私權似乎越來越不能保障。對于銷售這些“非法產品”的行為,劉先生表現出了強烈的譴責,并認為法律應該嚴懲這些銷售以及使用者,否則大家都將“惶惶度日”。
律師竊聽行為是違法的 山東海利豐律師事務所的趙建龍律師認為,用手機竊聽是違法的,如果是普通公民的手機被監聽,將危害個人隱私,而牽涉商業機密和國際重要部門的機要信息被監聽,就會產生更大影響。
山東文凡律師事務所孫東清律師表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必須有手機生產許可的企業,才可以生產和銷售手機,任何私自制造手機、或是帶有竊聽功能的通訊設備已屬違法。竊聽他人電話,不僅是侵犯了他人的隱私,而且我國《刑法》也規定,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將構成盜竊罪,打探他人商業機密的,也有可能構成侵犯商業機密罪。孫律師向記者介紹,目前,只有公安機關,有案件偵查需要,并經過嚴格審批之后,才可以對嫌疑人的通話進行監控。
專家技術上基本不靠譜 一位姓劉的網絡專家分析,所謂的移動手機定位技術,應該主要是基于目前較為普及的GSM/CDMA無線網絡覆蓋對手機終端進行實時位置捕捉的技術。該技術可以利用移動的塔基信號測算手機在塔基周圍的距離,然后結合經緯度和電子地圖,標注出被定位手機所在的詳細地址。不過這種定位在都市里可以比較具體,在空曠地帶或建筑物不多的地方,則會比較模糊。
對于手機監聽技術,一位主管部門的相關專家認為,目前所知道的應該主要是在被監聽者的手機里設置監聽芯片或軟件,如果“拿不到被監聽者的手機”,則比較難辦。“我個人覺得,只要別人一個號碼就能監聽對方手機,在技術上基本不靠譜”。 據《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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