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4月2日訊(記者 李珍 實習生 陳晶) 從黑龍江來青島打工的劉某與在楊家群附近開旅館的張某是牌友。去年9月,二人在一起打牌時,劉某懷疑張某出錯了牌,兩人發生口角并動起手來,劉某用水果刀對著張某連捅8刀致其死亡。劉某逃跑一個月后投案。今天下午,市中院在大山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這一案件,在庭審中殺人的兇器究竟是誰的,成了辯論的焦點,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案情:打牌起爭執引發人命案
2007年9月7日晚11時許,劉某和張某以及另外兩個牌友,一起在楊家群一市場路邊打牌。在打牌的過程中,由于劉某和張某是對家,出于利益上的沖突兩人發生了口角,后被其他人勸解開。過了一會,劉某因懷疑張某出錯牌而導致他輸了錢,兩人再次發生爭執并動起手來。在打斗中,劉某拿著一把水果刀對著張某亂捅一氣,隨后逃離現場。
張某被送到醫院后不治身亡,經法醫鑒定,張某是被他人用單刃銳器刺破右頸脈、心臟、肝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劉某逃到哈爾濱后,于2007年10月9日向當地公安機關投案。公訴機關審查案件后,認為劉某持刀捅刺他人身體要害部位致他人死亡,以故意殺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焦點:殺人兇器究竟是誰的
在法庭上,圍繞著本案中的兇器——— 水果刀究竟是誰帶去的,雙方展開了辯論。由于刀子被劉某在逃跑的途中遺棄,并不記得丟在了哪里,因此兇器沒辦法作為證物遞交法庭。被告人劉某在法庭上也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機關的供詞,不承認刀子是自己的,堅持說刀子是張某帶去的,自己是在打斗中從張某手中搶的。
庭審中,當時和劉某、張某一起打牌的另外兩個人的說法也不完全相同,一名證人說是劉某帶的刀子,另一名證人則說當時已經是深夜,周圍市場上的燈都熄了,沒有看清楚是誰先掏出的刀子。而原告的代理律師認為,當時是夏天天氣很熱,張某穿的是紅色背心和短褲,身上沒有攜帶刀子的可能性,因此刀子應該是劉某的。
■庭審:故意傷害還是故意殺人
今天下午,張某的父母和妻子都來到了法庭參加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劉某的父母親也從黑龍江趕來聽審。在法庭上,劉某承認自己當時拿刀子捅了張某,并稱自己現在十分后悔,但是對于公訴人起訴的故意殺人的罪名,他表示有異議。劉某辯稱,當時他爭吵了兩句就要走,是張某不依不饒地追過來,所以才導致他拿刀子捅人。“刀子是張某的,我從他手里奪過來捅他,并沒想殺死他。”劉某的辯護律師認為,對劉某應該定為故意傷害而不是故意殺人罪。
原告的代理律師則認為,根據證人的證詞,劉某當時拿刀子先捅傷了張某,后來看張某倒地又上來補了幾刀,因此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在法庭上,張某的家屬表示,張某死亡時只有31歲,上有父母,下有一個只有兩歲的兒子,因此提出了85萬余元的賠償要求。由于劉某的家屬表示沒有能力支付,雙方沒有達成調解。在最后陳述階段,劉某表示自己十分后悔,并對受害人的家屬道歉,希望取得對方的原諒。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
[編輯: 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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