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新華社長春1月14日電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對董剛殺害包括父母在內6名親人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處董剛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7年2月24日(農歷正月初七),吉林省農安縣公安局合隆鎮派出所接到報案稱,董長青一家6人被殺。經調查,警方很快確定董長青的三兒子董剛具有重大嫌疑。2月25日凌晨,董剛被民警擒獲。
法院審理查明,29歲的董剛整日游手好閑,與父母產生矛盾。案發當日早上,董剛喝了一大碗白酒。父母見他滿嘴酒氣十分生氣,雙方又發生了爭吵。其間,董剛的母親和大哥出去辦事,董長青與董剛父子則越吵越兇,董剛到廚房拿起一把斧子將父親砍死后,又先后將妹妹、外甥女殘忍殺害。隨后,董剛又將從外面辦事回來的母親、大哥和聽到動靜出來查看的大姐殺害,然后逃離現場。
[編輯: 寧良春]
版權稿件,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