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網8月14日訊 一婦女做生意缺錢,偷拿了母親的房產證等資料,來到公證部門要辦“同意抵押聲明書公證”,以套取貸款。為了獲得公證員的信任竟還找來鄰居假裝自己母親企圖蒙混過關,最終被公證員識破。
8月12日,家住市北區的 30多歲的婦女吳某匆匆走進了市公證處的接待室。吳某告訴承辦公證員,她做生意急需一筆資金,想把母親的房子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并拿出了母親的身份證、戶口簿和房產證等資料,要辦理“同意抵押聲明書公證”。
承辦公證員接過吳某遞交的材料,仔細翻閱起來,當問及老人是否能夠親自來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時,吳某說老人年事已高,行動不便。承辦公證員提出要上門為老人辦理相關手續,吳某又趕忙說老人可以親自來公證處。第二天早上,吳某就帶著“母親”如期而至。細心的承辦公證員在看到吳某“母親”時不禁生疑:眼前的這位老人與身份證上的人不像是同一個人,當問及有關房產的相關信息時,吳某的“母親”說話支支吾吾。面對承辦公證員提出的質疑,吳某啞口無言。
見事情敗露,吳某不得不道出其中的原委,原來,吳某開了一家服裝店,因資金周轉困難需要向銀行貸款,但自己又沒有可抵押的財產,于是她想到了自己母親的房產,而母親則認為女兒的服裝店經營不善,實在沒有必要再投資。吳某便私下從母親那里拿來了老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等相關資料來到公證處。
當承辦公證員提出要當事人本人辦理相關手續時,吳某沒辦法只好給一位鄰居送上一些禮物,找其冒充自己的母親企圖蒙混過關,沒想到最終露出了馬腳。了解情況后,承辦公證員拒絕了吳某辦理該項業務的請求。(張波 劉純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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