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好聲音|馬駿委員:將心肺康復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笑笑 通訊員 解小慧
心肺康復包括心臟康復和肺康復,是臨床醫學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康復醫學的基礎。近十年來,我國心肺功能康復取得了較快發展,目前青島市各三級醫院及部分二級醫院均已開展了心肺康復醫療服務。由于心肺疾病患者基數大,康復醫療需求多,推動將心肺康復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一直是這些年來青島思達心臟醫院院長馬駿委員關注的重點。
馬駿委員說,目前青島市基本醫療保險對心肺康復項目尚未納入統籌報銷。基于心肺康復患者的實際需求,他建議青島市制定符合康復行業規律的政策,盡快將心肺康復醫療服務項目納入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體系,實惠于民。
“建議由醫保局牽頭組織心肺康復業務開展較好的醫院共同制定心肺康復專業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由醫保局審定價格后納入醫保報銷目錄。”馬駿委員說,可參照中華醫學會和醫師協會相關心臟康復分會制定的關于心臟康復中心評審的相關場地、設備、人員資質規定,對于符合“國家標準化心臟康復中心”的醫院,準予心肺康復納入醫保報銷,住院期間僅1期康復報銷,2期康復納入門診統籌、門診慢特病報銷,或者開展日間病房。
同時,馬駿委員建議對有心肺康復指征的疾病實行康復單病種收費。“例如心臟介入術后、心臟搭橋術后、心衰、慢阻肺、新冠愈后等呼吸、循環系統功能受損進入康復期時,可制定心肺康復臨床路徑,實行醫保單病種收費。”他建議簡化康復醫保審批流程,對非醫保收費項目適當放開,將康復醫療服務項目(含中醫康復)納入門診醫保統籌或專項醫保額度支持,且不受康復醫保定點機構限制。另外,基于大部分康復治療在門診即可完成,且治療周期較長,患者負擔較重,他認為可以將符合條件的2期康復患者納入日間病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