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報觀潮丨兒童車票如何買,還需“說”清楚
近日,一則有關嬰兒乘坐大巴車需要買票的視頻引發網友熱議。據極目新聞報道,8月29日,廣東湛江市一名母親抱著不足1歲的嬰兒在南橋汽車站乘車,工作人員要求嬰兒買車票,雙方因此發生口角。車站工作人員回應稱,根據規定,每十位乘客才有一個免票兒童名額。這名母親乘坐的車輛不滿足免票規定,所以無法給予嬰兒免票服務,如果乘坐需購買半價票。
“匪夷所思”
在這個事件中,公眾的態度多數跟當事母親一樣,感到“匪夷所思”,一個不到1歲的嬰兒竟然還需要購買車票。
在大部分人心中,一個1歲的兒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定是由家長抱著,無法單獨乘坐成人座位,也無法享受車票中包含的相應服務,卻需要付費購買車票,顯然超過了多數人的認知。正因為此事與大家心中普遍認同的“嬰兒不需要買票”“買票要看身高或者年齡”等觀念相悖,所以引發了大量討論。
公眾普遍默認的兒童購票依據是源自《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身高1.2米以下、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乘車免票;身高1.2-1.5米的兒童乘車購買半價的兒童票。
但根據媒體對該事件后續的報道得知,車站所說的“規定”是《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其中第四十條確有明確要求,嚴禁營運客車超載運行,在載客人數已滿的情況下,允許再搭乘不超過核定載客人數10%的免票兒童。
這兩則規定,在一定程度上說是存在矛盾性的。很多法律領域和交通行業的業內人士解釋稱,《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的此項規定是為了防止超載,因為在交警部門的執法層面,超載是以人頭數來計算的。而在交通運輸的管理層面,超載的界定以座位數來計算,所以在部分價格管理規定中,一般1.2米以下的兒童不額外購票。
兒童客運車票到底“如何買”
回到此次為1歲嬰兒購票的事情中來,不難發現,乘客與工作人員之間的爭執,本質上反映出的是不同部門之間執行標準的沖突。都是兒童,卻有不同的購票標準;都是乘坐客運交通工具,卻在有的規定中屬于超載,有的不涉及。這意味著客運行業管理在規定層面存在一定的潛在問題。
此外,多地車站適用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并不為人熟知,很多網友都表示不知道該規定,這就凸顯出這一規定在執行層面存在著公眾認知的盲區,這都直接影響乘客的乘坐體驗。
對于客運中兒童車票的購買問題,隨著此類個例的發生,逐漸暴露出來。對此,首先還需要相關部門對不同的政策規定做出詳細解讀,回答公眾的疑問與困惑,避免此類情況的再次發生。
其次,關于兒童車票的購買制度,背后體現出的是對兒童乘客的人文關懷和權益保障。在構建生育友好型社會和兒童友好型社會的當下,公共交通也應從制度層面與時俱進,以人性化的服務理念確保兒童享受最大的合理權益。
關于兒童車票
其實關于兒童車票的定價與購買問題,不止于客運領域,也不止于超載問題。以討論聲最多的鐵路兒童票來說,現在仍適用發布于1997年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隨同成年人旅行身高1.2米至1.5米的兒童,享受半價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
這種“唯身高論”的購票原則近幾年引來不少質疑聲,隨著兒童身高的平均水平不斷上升,大部分聲音認為以身高來作為購票的唯一判斷標準,未免失之偏頗。因為它將個頭偏高的兒童剔除在外,圖的是“管理方便”,而不是保障兒童權益。
所以,在2021年10月,國家鐵路局發布《鐵路旅客運輸規程(修訂征求意見稿)》,其中關于兒童購票做出了部分修改,擬將由身高劃分改為以年齡劃分,年滿6周歲且未滿14周歲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這從規則層面更好地保障了兒童的權益。
雖然鐵路部門擬做出調整,但很多領域規定都不一樣。比如民航系統是按照年齡界定的,超過2周歲但不滿12周歲的,都適用成人票的50%購票,而不少城市軌道交通以及公交車的兒童票標準都是按照身高1.3米或者1.4米來界定的。
此處單講鐵路兒童票的規則改變,是因為這種國家層面的行業規定改變,體現了國家對兒童權益的重視,和政策法規與時俱進的原則。或許會對其他領域起到標桿作用。當然,由于航空運輸、鐵路運輸以及陸路運輸的基本情況不同,兒童票的購買標準有部分差異也是正常的。
但是我們還是期待在兒童車票的定價上,能夠有更加統一、穩定的判斷標準,這個標準凸顯的不僅僅是公共管理方法上的進步,更是管理服務理念上的優化,是對“兒童友好型社會”的最大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