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區丨懲治“鱔惡”莫懷慈悲
最近,原產北美洲的鱷雀鱔在國內多點出現,散布于小區景觀水系、野外自然水體等多種場合,不但給水體生態系統帶來滅頂之災,甚至傳出傷人的消息。此前,河南汝州市為抓捕鱷雀鱔,不惜抽干當地云禪湖20多萬立方米湖水,超三千萬網友在線圍觀。8月27日,青島西海岸新區一小區也抽干了人工湖的水,抓獲兩條鱷雀鱔。記者連日調查發現,因無相關法律法規“禁售”“禁購”,市民可從水族店、某電商平臺輕松買到這“頂級淡水魚殺手”(詳見本報8月29日、31日A16版)。對此,有人質疑,抽干一湖水抓兩條魚值當嗎?有媒體呼吁:“除鱷”苦無政策依據,“禁鱔”尚需立法支持。
依法追剿鱷雀鱔,不該有終點
特約評論員 陳曉靜
近期,北京、湖南、山東、青海、寧夏等多地在居民小區池塘或公園湖泊中發現鱷雀鱔,盡管這一“新晉網紅”最終得到妥善處置,但外來入侵物種防控由此成為我們必須正視的問題。
我國是世界上遭受外來物種入侵危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據統計,截至目前,入侵我國的外來有害生物有500多種,其中危害嚴重的有100多種。
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隨著世界經濟全球一體化進程加快,以及我國對外貿易日益頻繁,外來物種被人們有意無意地從一地帶往另一地,加之一些人熱衷將新奇的外來物種當作寵物飼養,當新鮮勁過去又會將其遺棄或盲目放生,導致外來物種大量繁殖,與當地原有物種競爭生存環境。因此,近些年來,外來入侵物種擴散方式和途徑呈現多樣化、隱蔽化的特點,給治理和防范增加了很大難度。
鑒于此,我國在2021年4月15日頒布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將生物安全作為國家戰略布局統一考慮;今年8月1日起施行《外來入侵物種管理辦法》,專門就外來入侵物種源頭預防、監測預警、治理修復,構建全鏈條防控體系作出詳細規定。這些法律法規都為防治外來入侵物種提供了堅實法律依據,也是防治入侵物種有力武器。
盡管我們法律法規健全,但近期頻發的鱷雀鱔事件,日益凸顯的生物安全風險,再次給我們敲響警鐘。我們必須未雨綢繆、統籌協調,一方面要構建科學高效的生物安全治理體系,對現有有關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規及制度進行整合完善,建立從海關到公安、環保等相關部門聯動機制,全鏈條打擊防范外來入侵物種。另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外來入侵物種可能造成的嚴重社會危害,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讓生物安全觀念深入人心;反之,輕則罰款,重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鱷雀鱔只是眾多外來物種的一種,成為“網紅”只是個例,但由它引起的對生態保護的關注、討論和對相關知識的普及,不應該有終點。只有在全社會形成合力,才能有效防控外來物種入侵,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護生物資源和生態環境,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作者為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金融庭庭長)
從源頭筑牢阻遏“生物入侵”的屏障
特約評論員 李光全
原產北美洲的鱷雀鱔成了“新晉網紅”,而且這一大洋彼岸的“不速之客”在中國不是孤例,特別是近日青島西海岸新區一小區抓獲兩條鱷雀鱔的新聞,更讓我們感受到,讓這種“頂級淡水魚殺手”緊鄰我們生活的危險。
對鱷雀鱔的“惡”要有清醒的認知。對于河南汝州抽水抓捕鱷雀鱔,網上還有人質疑,抽干一湖水抓兩條魚值當嗎?質疑的人其實是不了解鱷雀鱔危害的巨大。鱷雀鱔適應能力超強,最大可以長到兩米多長,有一張長滿尖牙、極具攻擊性的嘴,對人類的威脅甚至比食人鯊還要大。作為淡水霸主,幾乎沒有天敵的鱷雀鱔所向披靡,大量捕食本土淡水系統魚類,造成藻類植物大量繁殖,最終導致其他淡水生物缺氧而死。在出現食物短缺的饑餓狀態下,鱷雀鱔就會攻擊人類,尤其是不諳水性的弱小兒童,從而危害人類安全。最近就有媒體披露了鱷雀鱔傷人的新聞線索。
對鱷雀鱔的“怎么來、怎么除”要有準確的認知。目前在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上直接搜索“鱷雀鱔”已顯示無相關產品。但變換其中的一些詞,以“鱷雀扇魚”或“福鱷”等詞語檢索,就能非常輕易地找到相關出售店鋪。而且,除鱷雀鱔外,在電商平臺上,食蚊魚、巴西所羅門蜘蛛、歐洲野蠻收獲蟻、亞洲雨林蝎子、馬達加斯加發聲蟑螂等,都在成為年輕人的“另類寵物”。
鱷雀鱔事件已成為一堂填補科學與法律知識空白的公開課,讓公眾開始在心中畫上一條“生物入侵”的警戒線。我們必須讓科學的環保意識和法治觀念替代一些人的任性放生想法,從源頭加強管理,一是落實好《進一步加強外來物種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強化水生外來物種養殖環節監管,推進水葫蘆、福壽螺、鱷雀鱔等水生外來入侵物種綜合治理”;二是修改相關法律法規,將鱷雀鱔等列入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確立“除鱷”的政策依據和“禁鱔”的立法支持;三是提高認知,減少買賣,嚴厲打擊放歸、隨意放生等違法行為。
提高認識,用法律從源頭筑牢阻遏“生物入侵”的屏障,愿鱷雀鱔的“惡”從此少見、不見。
(作者為青島市政協委員、青島市委黨校教師)
放生須謹慎,莫讓大“鱔”成大“鱷”
特約評論員 宋守山
在剛過去的一個月,鱷雀鱔如果不說自己是“魚類第一網紅”的話,其他魚估計不敢說自己是第二。河南汝州云禪湖水域為了抓捕鱷雀鱔,抽了一個月的水,引發全民圍觀。在抽水機的轟鳴和輿論的熙攘之中,有人問,這不僅勞師動眾,也占用了大量公共媒體資源,值得嗎?要我說,值。這場抓捕所形成的全民圍觀,不僅讓公眾認識了什么叫做鱷雀鱔,更上了一堂極有意義的網絡環保課。
雖然目前從法律意義上來說,鱷雀鱔尚未進入《中國外來入侵物種名單》等相關名錄。但是,通過這次媒體的“圍獵”,讓更多人知道了包括但不限于鱷雀鱔這些外來物種,如果不做好嚴格的管理,盲目放生,會給地區生態帶來多大的損害,有些人在今后“大發慈悲”的時候,可能會因此三思而行,會不會因為一時的“善”,而給其他物種帶來滅頂之災。
從進化論的角度來說,“物競天擇”是生存的必然。并且,伴隨著全球交往越來越密切,社會的運轉越來越快,物種之間的交流也會成為一種常態,這也使得世界變得更為豐富而多元。但是,這種“多元”狀態的出現,是在自然的緩慢進行狀態中所形成的。否則可能會出現物種的頂尖霸主,形不成良性循環,給生態環境帶來滅頂之災。比如,有人就想給這種叫鱷雀鱔的魚以更大生活空間,讓它們去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可最終結果卻是其他的水生魚類都會成為鱷雀鱔的食物。這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真應該引起一些人的反思。
受到傳統文化等多元因素的影響,特別是這些年來,放生成了一些人的行為“習慣”,經常在公園里、水塘邊看到有組織的放生。這種富有愛心的行為本無可厚非。但是,任何事情都可能過猶不及,放生更是如此。不僅要注意常識,不要將淡水魚放生到海洋里,更要在面對外來強勢物種的時候,需要仔細思考一下,會不會給其他物種帶來嚴重的影響,會不會影響當地的生態。如果因為自己的一時“心善”,導致其他物種的團滅,又何來“慈悲為懷”呢?
(作者為青島科技大學傳媒學院副教授,媒介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負責人)
防范生物入侵須“軟硬兼施”
實習生 王昭懿
要說如今最為大眾熟知的魚,非鱷雀鱔莫屬。這個“不速之客”在國內多地出現,破壞水體生態系統,甚至還對小區居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可謂“來者不善”。此前,河南汝州市抽干20多萬立方米湖水,青島西海岸新區一小區抽干了人工湖的水,都只為抓捕鱷雀鱔。
有不少關注此事的人質疑是否真有必要興師動眾抽干湖水只為抓捕幾條魚,答案當然是肯定的。隨著跨國物流運輸和民間放生愈發頻繁,生物入侵事件也頻繁發生。由質疑可以看出,想要遏制、甚至杜絕生物入侵,除了相關部門要加大檢查管控力度外,更要對大眾進行積極有效的科普宣傳。
從這一點看,抽干湖水抓魚未嘗不是一次有效的嘗試。“抓魚行動”不光抓魚,也是立足于生物入侵的綜合應對措施。首要目的是抓魚,鱷雀鱔不僅會傷人,還會破壞水體生態系統;其次是威懾,通過興師動眾、大張旗鼓,讓放生者意識到自己的行為產生的代價,也是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放生行為進行隔空勸阻;根本目的是教育,可以向公眾科普生物入侵的危害,促使公眾多去了解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
防范生物入侵,需要采取軟硬兼施的手段和措施。除了教育科普的軟措施,更要出臺制度,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引進、運輸、放生,采取追責的硬手段。在抓捕鱷雀鱔的過程中,有相關人員表示苦無政策依據,具體操作和實施細節無法下手,因此需要從立法層面填補此類空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處理。
前段時間上海機場查獲了偽報為玩具的300只活體螞蟻,經鑒定為原產自歐洲的“野蠻收獲蟻”。有需求才有市場,大眾對外來新奇物種的飼養,不僅對自身安全造成威脅,更加劇了生物入侵的可能。對于自然的生物入侵,相關部門出臺制度進行定期巡邏與檢查;在法律法規方面,加快修訂外來物種入侵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對于人為的生物入侵,應以追責為主,嚴厲打擊偷渡外來生物的行為,嚴懲隨意放生行為。
鱷雀鱔之災,再度為我們敲響警鐘。希望由此形成良好的科學法治氛圍,讓科學的環保意識和法治觀念代替任性的放生想法,全社會攜手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作者為青島科技大學傳媒學院編輯出版學專業大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