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時評丨防治性騷擾,深圳做法值得借鑒
半島評論員 高書華
提到性騷擾,人們并不陌生,近年來發生在職場和公共場合的性騷擾案例也不鮮見,但如何界定性騷擾、受害人怎樣維權,卻一直處于模糊地帶。近日,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了《深圳市防治性騷擾行為指南》,這是我國首個指導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工作機制的制度性文件,也首次明確性騷擾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十多種。
給性騷擾下定義,讓公眾能夠準確識別與防范性騷擾,深圳的做法無疑開了個好頭,這份指南首次明確了性騷擾行為的構成要件、具體表現形式、主要類型等,如“當面評論一個人身體的敏感部位”“與性有關的下流的笑話”“拍、捏、摟抱或者不恰當地觸摸敏感部位”等等,都屬于性騷擾,性騷擾者再不能一句“開玩笑”就可以蒙混過關。這也讓那些一度懷疑自己“開不起玩笑”的職場女性有了判別標準,自然更有底氣和侵權行為說“不”。
這份《指南》不僅清晰界定了什么是性騷擾,還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讓受騷擾者“投訴有門”。如規定公安部門承擔受理舉報、依法處置等職責,人民法院要設置獨立案由受理性騷擾訴訟;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建立防治性騷擾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公開承諾、內部投訴程序以及調職、降職、開除、列入黑名單等懲戒措施,同時還明確禁止報復措施;創設了咨詢與投訴處理程序,建立了約見、回應、調查、反饋、調解、處置、告知等具體流程規范。這些舉措,將相關工作責任到人,讓防范與處置性騷擾有規可循,極具操作性。
目前,很多地方對于性騷擾防治的規則還存在模糊空間,受害人即使受到性騷擾,也不知道應該向哪個部門舉報、該怎樣維護權益。尤其是發生的職場上的性騷擾,首先是場合隱蔽私密,調查取證相對比較困難,再就是施受雙方地位、實力方面的不對等,造成很多受害人為了工作前途不得不忍氣吞聲,這反而助漲了對方的囂張氣焰。而發生在公眾場合的性騷擾案例,除了取證難,極少數人的關注點常會跑偏,比如有人更關注受害人的衣著是否性感、暴露,并且由此譴責受害人“穿衣太少”等等。
種種原因,造成受害人即使受到傷害,也不愿意再站出來,光明正大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出現受害人不得不吃“啞巴虧”、騷擾者膽兒漸大的尷尬局面。其結果就是,受騷擾的多,敢維權的少,對當事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影響。比如,近日鄭州的程女士應聘了一個建筑總經理助理的職位,上班期間,老板讓程女士幫他按摩,趁機摸她的手,還強行摟抱她。出差時,老板更是晚上不斷敲程女士房間的門,程女士嚇得不得不辭職,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天氣漸暖,咸豬手更易出沒。深圳這次出臺的指南,在定義和懲戒性騷擾方面,自成閉環,充分的保障機制將會讓受害人敢于大膽發聲,而在防治職場性騷擾方面也有突破性進展。深圳市婦聯、教育局、公安局等九個職能部門聯合,也有利于形成共治共建共享工作格局。如能完全有效落實下去,將會形成強大的威懾效應,不給騷擾者們任何空間,不讓他們心存僥幸,性騷擾現象定會大大減少。對于還沒有形成具體操作細則的其他地方而言,深圳的這種做法值得借鑒,因為防治性騷擾從來不是一句口號,關系到社會的文明程度,必須從思想上進行重視,才能從執行上化為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