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必須消除"精神暴力"死角
文/毛建國
一則“廣東將精神暴力納入家暴定義”的消息近日引發(fā)關(guān)注。消息稱,廣東組織起草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其中一大亮點,是把精神暴力納入家暴定義,對家暴的范圍更加明確,提出侮辱、誹謗、散布隱私、威脅、跟蹤、騷擾等也屬于家暴行為,而且將目睹家暴行為的未成年人也認定為受害人。(12月8日《北京青年報》)
我國出臺反家庭暴力法也已近4年了。然而,據(jù)全國婦聯(lián)統(tǒng)計,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并且有70%的施暴者不僅打妻子,還打孩子。由此可見,反家庭暴力依然任重道遠。如同暴力有顯性有隱性,有直接也有間接一樣,家暴同樣并存著肢體暴力和精神暴力。然而,現(xiàn)在談起家暴,更多關(guān)注肢體暴力。誠然,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行為帶來了直接身體傷害,有的人命關(guān)天,但并不意味著,類似侮辱、誹謗、散布隱私、威脅、跟蹤、騷擾等行為,帶來的傷害程度就小。其實軟暴力一點也不軟,冷暴力比南極冰還要冷。在現(xiàn)實中,很多家庭成員處于嚴重的精神暴力中,痛不欲生。
只要是暴力,都不能容忍;“精神暴力”當然是一種家暴,也應(yīng)該零忍受。人所共知的“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shù)次”,在精神暴力上也同樣如此。與肢體等顯性暴力相比,精神暴力的血腥性是隱藏在深處的,只有身臨其境的人才能感受到。當年那部讓很多人戰(zhàn)栗至今的《不要和陌生人說話》電視劇,就既有肢體暴力,也有精神暴力,而籠罩在女主角心靈上的陰森森霧霾,能擠得出水來,比肢體暴力還要可怕。
只要家暴土壤存在,對于施暴者來說,只是選擇何種家暴方式的問題。由于精神暴力具有隱性等特點,很難拿出直接證據(jù)。隨著人們對于肢體暴力的關(guān)注度日益提高,不排除會有大量肢體暴力轉(zhuǎn)向精神暴力。這樣的家庭,看似沒有了刀光劍影,其實一樣劍拔弩張。身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中,未成年人怎能幸免?反家暴又怎能留下精神暴力這個死角?
反家庭暴力法為反家暴而來,關(guān)注精神暴力契合反家暴初衷。由此形成的家庭土壤,也有利于反肢體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