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時間為2月14日—18日,2月12日報到;政協第十二屆山東省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時間為2月13日至17日在濟南舉行,2月12日上午8:30至12:00報到。
省政協委員宮立新:用法律給"霸座"行為戴金箍
宮立新委員
文/圖 半島記者 李志波 李曉哲
高速列車是很多市民經常打交道的出行工具,其在給大家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對大家的文明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然而,這幾年發生在列車上的“阻攔車門”“霸座”等行為,卻引來廣泛關注。對此,出席省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的省政協委員、山東眾成清泰(青島)律師事務所主任宮立新,以提案形式建議制定《高速鐵路旅客行為規范管理條例》。
■背景
列車上不當行為不時出現
“這種例子很多。”2月13日下午,一提到列車上的不當行為,宮立新立即想到了兩個引發全社會關注的案例:
其中一個是2018年8月21日上午,在開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車上,一名男乘客霸占靠窗的座位,不肯坐自己的座位,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最終,濟南鐵路公安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一款三項之規定,給予他治安罰款200元的處罰。
另一個例子是2018年1月5日,一名女旅客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動車車門關閉,鐵路工作人員和乘客多次勸解,該女子仍強行扒阻車門,造成該車次延遲發車。
宮立新還發現,在高速列車上吸煙,導致車被逼停的情形也很多。比如,他舉例說,2016年底,云南步入高鐵時代,但開通僅半月,就曾發生旅客吸煙觸發煙霧報警導致列車緊急降速事件60余起,在全國所占比例最高。
此外,各地的高鐵都出現過旅客低頭玩手機或上下車時不注意安全導致的人身意外傷害;還有,未成年人使用衛生間、接開水等導致夾傷、燙傷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也存在。
■尷尬
現實中留有法律空白
宮立新說,在前述“霸座”的例子中,濟南鐵路公安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占座乘客予以處罰,但遺留的一個法律空白是目前尚無具體針對列車占座行為進行處罰的規定,辦案民警也表示“假如只是占座,沒有發生嚴重危害性行為,比如人身傷害,我們也無法采取強制措施。”
另一個阻攔車門的例子中,公安機關最終選擇適用《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女乘客行為涉嫌“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對其處以2000元罰款,“但是2000元罰款難以彌補因此而給列車運行造成的潛在風險。因此需要制定專門的高速鐵路旅客安全條例以保障列車運行和乘客的安全。”
宮立新認為,現有鐵路旅客運輸安全管理法規的不足,也是導致這些不當行為發生的原因之一。
他說,目前我國鐵路運輸安全主要分成三級加以規范:第一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鐵路法》以及作為關聯法規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級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第三級為交通運輸部制定的部門規章,主要有《鐵路旅客運輸安全檢查管理辦法》等,但是沒有規范動車旅客行為的規定。
其中,《鐵路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涉及到旅客運輸安全及處罰的條款可操作性不強。
比如,《鐵路法》(2015年4月第三次修訂)第二十三條規定,因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的責任給鐵路運輸企業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五條規定,在列車內,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等的,鐵路公安人員可以予以拘留。這兩個條款中,“造成財產損失”“尋釁滋事”都屬于不確定法律概念,例如搶占座位屬不屬于尋釁滋事?沒有細化的法律條款,鐵路公安人員執法難以操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情節較重”應當如何認定?《鐵路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沒有給出具體的量化措施。
國務院的《鐵路安全管理條例》(2013年7月修訂)是調整火車安全運行的主要行政法規,其中只是在“鐵路運營安全”一節中出現了三個條款與高速鐵路有關,分別是第七十七條(一)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十四)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十五)強行登乘或者以拒絕下車等方式強占列車。違反該規定的,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不足之處是《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處罰事項尚不足以涵蓋目前在高速鐵路運行中出現的新問題,例如強行占座問題。
另外,交通運輸部門的部門規章缺乏對高速鐵路列車的專門規定。交通運輸部門頒布的與“鐵路”一詞有關的規章共21項,時間跨度從2003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間長達15年,內容多為技術性規章和程序性規章,調整的對象難以滿足我國高速鐵路安全管理的需要。
■建議
用法律來規范旅客行為
鑒于以上情況,宮立新覺得,應該制定《高速鐵路旅客行為規范管理條例》。在他看來,高速鐵路客車的特點是科技含量高、行駛速度快、運輸效率高、社會效益高、停站時間短,對旅客的要求也比以往的普通客車高很多,因此需要將旅客行為規范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來認識。
他說,我國2018年動車組發送20.01億人次,占鐵路客運總量60.4%,由此可見高速鐵路已經成為旅客出行最重要選擇。高速鐵路的高科技性及高速運行必將引發行車安全、乘客安全、車廂內秩序問題,對此我們的立法顯得滯后。為了保障高速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維護車廂內秩序、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需要制定全國性的、內容詳細的高速鐵路旅客行為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