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兒子考了18分、父親拿刀恐嚇失手捅死兒子?謠言!
2024-10-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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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嚴懲網絡謠言編造者,湖南永州冷水灘公安行政處罰1人
近日,冷水灘公安分局再次出手,嚴厲打擊編造網絡謠言行為,查處一起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案件,為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再次亮劍。
2024年10月14日,一名叫潘某海的網民為博取網絡流量,在某視頻平臺上發布了一段編輯過的視頻,并配以聳人聽聞的文字:“13歲兒子期末體育考試考了18分,父親拿刀恐嚇卻失手捅死兒子”“坐標:永州冷水灘”。該視頻一經發布,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了廣泛關注和不良社會影響。
然而,事實并非如此。冷水灘公安經過縝密調查,發現冷水灘區并未發生此類案件。顯然,這是一起典型的編造散布網絡謠言案件。為了維護網絡環境的清朗和公共秩序的穩定,冷水灘公安分局網安大隊迅速行動,聯合梅灣派出所將潘某海傳喚至公安機關進行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潘某海對自己在網上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供認不諱。他陳述,自己為了吸引眼球、賺取流量,不惜編造虛假信息,嚴重擾亂了公共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10月22日,冷水灘公安分局依法對潘某海作出了行政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