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到位金額27萬余元,即墨法院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
半島全媒體記者 華敬方 通訊員 于盛坤
8月9日,即墨法院繼續開展“藍色風暴”夏雨集中執行行動,聚焦涉民生小標的案件,打擊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此次行動共派出執行干警14人,警車4輛,拘傳被執行人4人,執結案件2件,執行和解案件3件,執行到位金額27.12萬元。
案例一:
刁某某與青島某工程機械公司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該公司應當向刁某某支付工資42000元。裁決書送達后,該公司未及時向刁某某支付工資,刁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通過線上查控發現被執行人青島某工程機械公司沒有可執行財產,又通過電話聯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某某。董某某表示公司經營艱難,無力支付工人工資。執行法官電話傳喚董某某到法院申報公司財產,董某某以人在外地為由拒不到法院。
清晨6點,執行干警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來到董某某的住處,依法將董某某拘傳至法院。在回法院的路上,執行法官耐心勸導董某某,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后果,董某某無動于衷,堅稱企業經營困難,沒有支付能力,其個人只能湊出10000元先行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刁某某。
到達法院后,在執行法官主持雙方和解過程中,董某某不僅不愿履行義務,且對申請執行人態度蠻橫,惡語相向,執行法官見狀決定依法對董某某實施司法拘留。
在向董某某宣讀拘留決定書時,董某某慌了神,馬上改口說自己可以找朋友送錢來。不到半小時,董某某的朋友帶現金來到法院,現場足額支付了所欠工資,該案執結。
案例二:
徐某某與邱某某運輸合同糾紛一案,法院判決邱某某限期支付徐某某運費9100元。判決生效后邱某某仍拒不履行,徐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通過多種方式均無法聯系到邱某某,后經調查得知,邱某某因打架斗毆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在拘留結束后,執行干警到邱某某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向其釋明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法院依法可以對其作出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和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聽到“司法拘留”后,邱某某馬上表態自己愿意履行,后邱某某向徐某某足額支付了全部欠款,該案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