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詐直播揭秘:幫提現賺好處費、實體店大額訂單、“慢充”話費,小心有貓膩!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劉文 王志強 殷蔭
管好個人銀行卡,出租出售是違法!8月9日,由青島市反詐中心、團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青島市分行、半島傳媒共同舉辦的“全民反詐 守護萬家”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直播活動第二期如期推出。直播過程中,平度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四中隊三級警長張澤瑞和平安銀行青島分行支行內控合規主任喬莉為大家講解了“跑分”、“斷卡”行動、“幫信罪”等反詐知識,同時揭秘了暗藏在網絡兼職、幫人提現賺好處費、實體店大額訂單、“慢充平臺”充話費、發放貸款需刷流水等里面的陷阱,提醒大家不要出租銷售銀行卡,以免成為電詐分子的幫兇。據了解,“全民反詐 守護萬家”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直播活動將一共舉行六期,屆時市民可以通過半島都市報視頻號、青島公安視頻號及半島新聞客戶端同步觀看。
網絡兼職暗藏“跑分”
他幫人提現獲利被抓
“如今各類金融支付工具讓我們的生活變得十分便利,幾乎每個人都離不開,但在給我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同樣存在著風險。”在直播過程中,張澤瑞揭開了“跑分”的神秘面紗。張澤瑞介紹,電信網絡詐騙中有幾個關鍵人物的代號:話務員是負責撥打詐騙電話的人,水房是負責洗錢的人,卡商是到處收購銀行卡的人。在準備階段,“卡商”會通過各種渠道在全國各地收購銀行卡,在儲備大量銀行卡后,“話務員”上場,他們在電話中讓受害人把錢匯到一張收購來的銀行卡中,這頭贓款剛一到賬,另一頭的“水房”就開始行動。他們馬上通過網購、轉賬等方式,把錢迅速分流到多個二級銀行卡里,再從二級卡分流到多個三級卡。如此以來,一筆贓款被稀釋成無數筆“正常的資金”,最后轉到犯罪分子賬戶下,這整個“讓錢流動起來”的過程就叫“跑分”。
張澤瑞介紹,今年上半年,他們打擊了很多通過網絡上的招聘廣告進而獲取了兼職、最終都淪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工具人”的違法人員。“除了兼職信息,還有一種類似的詐騙手段,就是誘導市民利用自己的銀行賬戶幫助犯罪團伙轉移贓款。”張澤瑞介紹,2023年6月,趙某在朋友的介紹下,聽說提供一張銀行卡給別人取點錢就能從中拿到豐厚的報酬,為了獲取“好處費”,趙某明知他人打入其賬戶的錢款是犯罪所得,仍用自己名下的銀行賬戶收取錢款5萬元,并在銀行柜臺完成取現后,將現金一同交給取款的上游犯罪嫌疑人,趙某從中獲得2000元的好處費,最終,趙某因觸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刑罰。
警惕實體店大額訂單
“慢充話費”可能有貓膩
生活中還有哪種情況容易成為電詐的“工具人”呢?喬莉介紹,犯罪分子為快速洗白贓款,把從銀行取現、換虛擬幣的洗錢方式轉變為在實體店進行大額消費套現。通常,犯罪分子會指派專門為其轉移詐騙贓款的不法人員,到實體店購買貴重金屬、手機、現金花束、現金蛋糕等方便變現、價值高的商品,并提出以銀行賬戶轉賬的方式向商家付款,隨后詐騙分子會將商家銀行卡號轉發給電詐案件受害人,而商戶收到的“付款”,實際上就是電詐案件被騙來的贓款。“商家們對于突如其來的‘大額訂單’一定要警覺,要規范收款流程,拒絕來歷不明的貨款,更不要隨意提供銀行賬戶和收款碼,遇到可疑情況及時向警方咨詢,避免成為電詐幫兇。”喬莉說。
類似的還有,詐騙分子利用“慢充平臺”將真實的話費、電費的充值訂單與詐騙轉賬訂單替換,生活中不少人因為這個無意中成為詐騙分子的洗錢“幫兇”。市民支付的“話費”經慢充平臺層層傳遞,最終到了不法分子的賬戶上,詐騙分子誘騙其他電詐案件受害人將資金充值到他的手機賬戶,變相為詐騙分子完成了“洗錢”。“生活當中一定要選擇官方渠道進行話費充值等生活繳費,警惕‘打折慢充’陷阱。”張澤瑞說。
西外,在另一種新騙術中,詐騙分子通常謊稱可以“快速放貸款”或“發放扶貧金”,但是需要刷流水“包裝”賬戶才能放款,要求受害人提供銀行卡賬戶和密碼,甚至讓受害人幫助刷臉輔助驗證,其實這是在騙取使用受害人的銀行卡轉移涉詐資金。“在這里提醒直播間的各位小伙伴,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辦理貸款,正規的銀行機構在辦理貸款的過程中是不會讓你刷流水的,更不會要你的銀行卡密碼,希望大家能夠提高警惕,避免被騙而成為電詐工具人。”喬莉說。
若犯“幫信罪”代價大
千萬管好自己的銀行卡
“幫信罪”已經成為了我國的第三大罪名,僅次于危險駕駛罪和盜竊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網絡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的行為都有可能構成幫信罪。“幫信罪”的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銀行方面對涉及“幫信罪”的人員有懲戒或者管控措施嗎?喬莉主任介紹,根據有關規定,銀行和支付機構對經設區的市級及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柜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并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懲戒期滿后,受懲戒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新開立賬戶業務的,銀行和支付機構還會加大審核監測力度。
在使用銀行卡時,如何避免自己成為詐騙分子的“工具人”呢?首先要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等,一旦丟失立即掛失;不要貪圖小惠小利,不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等重要物品,對非法買賣身份證件、銀行卡、手機卡的違法行為,要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每個人都要按照自己的實際需求,開立合理數量的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不要把自己名下的賬戶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使用,不要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賬戶過渡陌生來源的資金。發現自己的賬戶被管控可以及時通過銀行、支付機構了解相關情況及解控要求,配合做好核實工作,發現涉詐違法犯罪行為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舉報。
延伸:
“斷卡”行動主要打擊這些人
張澤瑞介紹,為嚴厲打擊涉“兩卡”犯罪,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決定,自2020年10月10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以打擊、整治、治理、懲戒開辦販賣“兩卡”違法犯罪團伙為主要內容的“斷卡”行動。自“斷卡”行動開展以來,全國范圍內已先后開展四輪集中收網行動,成效顯著。
具體來說,打擊的對象是“兩卡”買賣鏈條上的所有人,主要包括四類團伙。第一類,開卡團伙。為了非法目的,自行或者經組織前往銀行、營業廳或者通過信息化手段開辦銀行卡、電話卡的人員。第二類,帶隊團伙。誘騙或者組織他人開辦電話卡、銀行卡的團伙,這類團伙經常以“掃村”、“掃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學生辦卡,性質十分惡劣。第三類,收卡團伙。發布信息招募(同城)帶隊團伙,接收各帶隊團伙的手機卡及銀行卡后,送交販卡團伙的人員。第四類,販卡團伙。主要是接收全國各地收卡團伙辦理的電話卡、銀行卡,層層販賣賺取差價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