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山海大觀交付后發生漏水 業主還未裝修家被淹了
家中的積水(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22日訊(記者 王夢婷 李如藝)近日,吳先生向信網反映,中交山海大觀的毛胚房6月10日剛交付,還沒等裝修開工,7月9日的一場大雨使他的新房出現嚴重反水現象,“從下水管道里挖出好幾袋水泥渣和沙子,我懷疑是蓋房子的時候留下的。”
據了解,中交山海大觀位于西海岸新區,開發商是中交海發(青島)投資有限公司,是吳先生等了半年多的期房,吳先生買在二樓,一樓的房子沒有售出,6月10日完成交付后,吳先生已經聯系了裝修公司準備進行裝修工程并且在房子里準備了地毯等家居用品。
7月9日,青島突然下大雨,第二天吳先生來到新房中,發現積水已經到了門檻的位置,墻體上也有多處出現泡水發霉的跡象。吳先生緊急聯系物業管理部門,直到7月13日下午,經過三天的搶修工作,積水問題才被解決。“當時通管道的工人從下水道挖出來好幾麻袋的水泥渣和沙子等建筑垃圾,最后實在挖不完,把從我家二樓到負一樓的主管道全部截斷了,又安上新的才解決。”挖出這么多建筑垃圾,吳先生不禁懷疑是開發商施工時偷懶遺留下的,“樓上鄰居雖然在裝修,但肯定塞不下這么多。”
由于反水的時間長達四天三夜,家中的地板、墻面、天花板以及放置的家居用品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損壞。更令吳先生擔憂的是,墻體吸水量過大,只能等完全晾干后才能進行裝修工程,嚴重耽誤了自己的規劃。
關于吳先生家的情況,信網第一時間聯系了該小區的萬科物業公司,隨即物業管理人員給信網回復稱,確實接到過相關業主投訴,但具體原因無從知曉,還需要進一步落實情況。據吳先生表示,物業此前做出過表示,稱由于無法鑒定問題的具體原因,所以物業方面不愿承擔全部責任。
同時,據物業給吳先生的回復,信網得知,目前開發商中交海發(青島)投資有限公司方面表示,既然新房前期已經驗收完成,后續問題處理應由物業管理。信網嘗試聯系開發商方面,在客服人員接聽電話后,表示會盡快派專人回復,但是截至發稿前,信網并未收到任何相關回復。
信網將此事反映至分管的西海岸新區靈山灣影視文化產業園,工作人員在詳細了解情況后表示,會盡快將情況進行反映至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如果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內和保修期限內發生了質量問題,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吳先生可以要求開發商或物業公司對排水系統的故障進行修復,并對由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如果開發商拒絕履行維修和賠償責任,可以依法向有關部門投訴或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北京市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對此建議:“積水浸泡容易損壞房屋的主體結構造成安全隱患,因為很難界定主管道里是開發商原先預留的建筑垃圾還是樓上裝修造成的建筑垃圾,若雙方都不承認,可以要求物業和樓上業主共同承擔吳先生的損失,若物業方不愿承擔,吳先生有權不交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還是建議以雙方協商為主。”
墻體被浸泡(來源: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