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紅書上找兼職 中介承諾沒有體力活實際卻是搬運蔬菜
小李跟發帖的中介確認了工作內容沒有體力活。(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10日訊(記者 趙彥閱)“分揀、掃碼、沒有大件,工作輕松,溜達著干,提供住宿。”小紅書上這樣一則招聘兼職的帖子吸引了大學生小李和他的室友。想著能在暑假找份兼職賺些零花錢,小李再三跟發帖的中介確認了工作內容沒有體力活,可當小李去了工廠后才發現,給自己和室友安排的全都是搬運蔬菜的體力活,根本不是中介原本承諾的那樣。小李當天就離開了工廠,但是當初交給兼職中介的200元錢的職業介紹費卻被拒絕退回。
“一開始說的是負責給團購買菜的平臺分揀水果蔬菜和貼價格標簽,結果去了之后給安排的卻是搬運蔬菜的工作。”小李告訴信網,自己是從小紅書上聯系上的這個兼職中介,并且中介承諾沒有大件的搬運,還給他發來了工作的視頻,工作內容就是給蔬菜稱重,貼標簽。將近200元的日薪還提供宿舍,這讓小李和他的室友都很心動。于是,二人便來到位于城陽區的青島中商惠民物聯網產業園。
“入園工作以前,沒有面試環節,中介直接讓我們交200元的職業介紹費,我們當時交了錢還按了手印,但是進廠以后發現給我們安排的都是搬運的重活。”小李告訴信網,工頭給自己安排的工作并不像中介描述的“給蔬菜貼標簽和溜達著干活”,而是要不斷的一筐一筐的搬運蔬菜。實際負責的工作跟中介承諾的不符,小李當天就離開了工廠,后來多次從微信上聯系中介,想要回200元的職業介紹費,始終沒有得到回復。
信網從小李提供的入職協議上看到,協議中表示,當事人接受調劑工作,如中途放棄工作、安排工作不滿意等原因繳納的職業介紹費用不予退還。小李告訴信網,確實是簽了這個協議,但沒有仔細的看協議內容,現在想來可能都是為了騙職業介紹費的套路。針對小李反映的情況,信網聯系了給小李介紹兼職工作的世紀通達(青島)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根據該公司預留在企查查上的聯系方式,信網多次撥打均顯示為空號。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分析認為,在這個案例中,中介公司向小李提供的工作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這可能構成了一種欺詐行為。小李是在被誤導的情況下簽訂的協議并支付了費用,因此他可能會認為自己有權利要求撤銷這份協議,并且退回已支付的職業介紹費。然而,小李簽訂的協議中有條款表明,如果小李接受調劑工作并且因為個人原因放棄工作或對安排的工作不滿意,職業介紹費用不退還。這個條款可能被視為一種格式條款,它試圖限制小李的權利,同時免除或減輕中介公司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在合同解除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請求恢復原狀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如果合同因違約解除,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山東齊岳律師事務所的江永金律師認為,根據入職協議和工作強度的界定,從法律實踐角度來看,小李很難追回這筆職業介紹費。“不少小型勞務公司和個人中介在合同條款上都設有套路,建議大學生找兼職工作的時候從正規的、官方的就業平臺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