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牌設計圖沒給客戶確認直接制作 鴻日順讓客戶自己安裝
做好設計圖沒給客戶確認直接做產品 。(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11日訊(記者 趙彥閱)近日,市民秦女士向信網反映,她在青島城陽區一家名為鴻日順廣告裝飾(以下簡稱“鴻日順”)的店鋪為自己的藝術培訓學校做門頭廣告,可鴻日順給出設計圖后,沒等自己確認,就直接將成品制作了出來,報價也從一開始的400元變成了636元,還以車間已經生產制作為由,拒絕了自己的退款訴求。最后,鴻日順為秦女士退款500元,但是已經制作好的廣告牌需要秦女士自己來店里拉回去,自己找人安裝。
“現在的場地是我新租的,定制的廣告牌遲遲不給制作,到目前我們學校還頂著原來商戶的廣告牌。”秦女士在城陽區海都國際大廈經營著一家藝術培訓學校,為了趕緊給店鋪“改頭換面”,6月底,秦女士到鴻日順定制了三個廣告牌,并交了1000元的定金。但交了定金以后,商家并不積極配合,出設計圖制作都是秦女士催著進行,后來秦女士實在等不及了,就讓商家先做兩個廣告牌,可商家出完設計圖后沒給她確認就直接讓車間制作了。
“一開始溝通的做兩個廣告牌商家給的報價是400元,現在直接通知我變成636元了,這個價格比市場價高,我不能接受,想退款但是商家說退不了,車間已經開始制作了。”秦女士認為,照常來說,做好的設計圖起碼應該先給自己看看再給車間制作,有不滿意的地方或者是重新調整,再或者是扣除設計費用進行退款,鴻日順這番操作,讓秦女士直呼:“沒有這么做生意的。”
秦女士告訴信網,目前鴻日順負責人不回微信,不退款,也不派工人來給自己安裝廣告牌。根據秦女士提供的鴻日順老板的聯系方式,信網聯系了鴻日順老板,但是接聽電話的工作人員卻稱自己不知情,有事找老板,便匆匆掛斷了電話,信網多次撥打均無人接聽。
隨后,秦女士告訴信網,鴻日順愿意將定金中的1000元退回500元,但是廣告牌需要自己去店里拉回來,自己找人安裝。
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認為,像秦女士這樣的情況,常規流程就是需要雙方都確認后才能進行下一步操作。“商家應該在做好設計圖之后征求消費者的意見,溝通是否有再次修改的需要。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反映到屬地的行政監管部門,讓執法人員介入調解。”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如果鴻日順廣告裝飾在沒有得到秦女士確認的情況下就直接制作了成品,并且報價超出了之前的約定,即從400元變成了636元,這可能被視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秦女士可以嘗試與鴻日順廣告裝飾再次溝通,解釋她的立場和不滿,看看是否能夠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秦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定金,以及可能的其他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