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茶壺漫評147|客觀批評一下,竟然被起訴!
2024-06-0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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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孟亞生 漫畫/洪琥
最近,一則網友因吐槽餐廳遭巨額索賠案件,引發關注。朱某發微博批評一高端日料餐廳存有裝修材料低端、餐具廉價、食材不新鮮等問題,餐廳認為朱某惡意評價,致其經營受損,索賠9萬余元。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審理認為,朱某沒有虛構或夸大事實,不存在侮辱、誹謗行為,駁回餐廳訴求。
消費者基于事實發表對商品或服務的評價,是行使監督權的正常途徑,只要不存在惡意詆毀、誹謗等情形,就不應構成侵權。然而,一些商家只愿接受好評,對正常批評百般排斥。此案判決表明,商家對公眾評價應有一定的容忍義務,只有虛心接受消費者的建議和批評,提升產品質量與服務水平,才能贏得消費者的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