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兩度拖延披露控制權轉讓進展,朗博科技遭上交所通報批評
2月8日,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朗博科技”)公開信息顯示,因控制權轉讓進展披露不及時,朗博科技及相關責任人被通報批評,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金壇君泰被監管警示。
上海證券交易所(下文簡稱“上交所”)查明,朗博科技、實際控制人及有關責任人存在控制權轉讓進展披露不及時的違規行為,交易完成后,公司實際控制人將由戚建國、范小鳳變更為伍忠良、李海,控股股東將由戚建國變更為駿山投資。股份轉讓協議中約定,受讓方應在取得相關合規確認函等全部條件均滿足后的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股份轉讓價款全款,如受讓方逾期付款超過30日,轉讓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協議。
2023年8月3日,公司披露關于控制權變更的進展公告稱,受讓方中駿山投資、奧帕欣榮、德亞創投已取得合規確認函,付款較股份轉讓協議約定有所延遲。受讓方中良元資產未提交股份轉讓申請及相關資料,未取得合規確認函。上交所于9月22日發出監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和控股股東等相關方及時披露控制權轉讓的最新進展情況,說明控制權轉讓推進緩慢的具體原因,并充分提示方案是否存在變更或終止的風險。10月10日,公司披露關于終止控制權變更交易的公告稱,因受讓方未及時提交合規確認相關材料和履行付款義務,轉讓方決定終止本次控制權變更交易。
根據公司公告披露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期間主要溝通情況,受讓方中駿山投資、奧帕欣榮、德亞創投已于2023年6月7日取得合規確認函,當日全部付款條件已滿足,應于6月14日前應一次性付清股份轉讓價款全款。至7月14日,逾期付款已超過30日,控股股東等轉讓方有權終止或解除協議,此時即應當及時披露控制權變更的進展公告,向市場充分提示風險。但公司于8月3日才披露進展公告,且未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溝通進展事項,風險提示不充分。9月17日,控股股東等轉讓方首次發出交易終止通知,公司也未披露相關信息,直至10月10日才披露交易終止公告,控制權轉讓進展披露不及時。
鑒于前述違規事實和情節,上交所決定對朗博科技、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戚建國、實際控制人范小鳳、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國忠予以通報批評。此外,金壇君泰作為轉讓方及公司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前期披露公告稱擬實施股權轉讓事項,在受讓方未及時提交合規確認材料和履行付款義務、可能導致控制權變更交易終止的情況下,未及時告知公司相關進展并督促披露。上交所決定對朗博科技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金壇君泰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