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的鹿龜酒標簽標注原料無含“龜”產品 青島裕豐酒業有限公司被處罰
半島網12月5日訊 近日,半島網熱線80889213從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獲悉,因違法生產經營或者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青島裕豐酒業有限公司被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案件信息顯示,2023年7月25日,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舉報信稱青島裕豐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龜酒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23年8月14日,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到青島裕豐酒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該公司生產的鹿龜酒標簽標注的原料無含“龜”產品,該食品與其標簽標注的內容不符。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2006年4月通過,2018年10修正)第五十二條。,1.【法律】《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過,2018年12月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一)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4.【部委規章】《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注冊管理辦法》(2016年3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第四十六條。,3.【部委規章】《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2015年12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0號)第五十條、第二十五條。
依據該法,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青島裕豐酒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西市監處罰〔2023〕392號處罰決定書,沒收違法所得1527.5元,罰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