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里的“包裝強盜”何時休?
文 黃琳
“一個包子才3塊多,外賣裝包子的塑料袋打包費就要1塊。”更夸張的是,我中午點了5個包子,居然要收我5次打包費,結果外賣送來一看,5個包子還是給我裝在一個盒子里送來的!唉,那么問題來了:你是不是多收了我4份打包盒的錢啊?今天,咱就嘮嘮這外賣打包費的問題!
在我身邊跟我有一樣遭遇的朋友還有很多,他們甚至給外賣打包費起了個名字,叫“包裝刺客”。但依我看這名字起的不夠準確:刺客么,都是悄么聲出手,嘿,就朝你錢包來一劍;但是這外賣打包費基本屬于明搶了——絕對的“包裝強盜”啊!咱就說我那5個包子,真到店里去吃,沒吃了打包,店家給個塑料袋,一般也不會額外收錢;了不得給我個打包盒,收我個5毛/1塊的——怎么也不敢跟我說:你剩這三個包子都得住“單包單間”,這么著,你一個包子給我一個打包盒錢吧!下次你要真碰到包子店老板這么跟你說,你就得慶幸他家賣的不是燒烤,不然還不得每串烤串上的每顆孜然粉、每粒辣椒面都得單獨給你放一個包裝盒?
那既然到店用餐并不會這么收錢,為什么外賣就非得這么干呢?其實店家也有自己的無奈——不少店家就表示在外賣平臺售賣,會被平臺的抽成和派送的各種優惠券拉低收益,為了不使收益損失,所以用打包費的方式增加收益。
這怎么說好呢?這就好比這些店家的大師傅在后廚配菜的時候切辣椒切到手指有灼燒感了怎么緩解?答:哪只手灼燒就用那只手揉眼,然后就顧不上手了。你說你這不是開玩笑嗎?沒錯啊,因為是這些店家先開玩笑的啊——不想承擔收益的損失,就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耍一時聰明最終毀的是自家的信譽和口碑,失去的也是消費者的信任。因此對外賣商家而言,應將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放在首位。從合法經營角度,外賣商家應在外賣詳情頁的顯著位置標注打包費的收取標準,包括哪些需要包裝,哪些不需要包裝以及不同規格的打包盒其容量的大小等。除此之外,外賣商家應將打包費的選擇權歸還給消費者,讓消費者在明確打包盒規格和價格的基礎上,有自行選擇打包方式的權利!
很高興的看到有關部門已經展開了行動:據光明網18日的消息,近日江蘇省消保委發文建議,外賣平臺針對打包費要完善機制,明確打包費定價標準。而早在今年6月,上海市消保委也曾呼吁,盡快制定外賣包裝費的收取規則。
餐飲行業本就應該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行業,外賣平臺也應該如此,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我們都可以輕輕松松下單,明明白白打包,分分鐘送到,欣欣然開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