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夜間施工產生噪音 青島東平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被處罰
2023-10-2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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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0月25日訊 近日,半島網(0532-80889235)注意到青島東平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被青島市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罰款10000元。
2023年09月20日,青島東平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重慶路交仙山路南側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條“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施工作業,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的證明,并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二)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
青島東平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違反了相關規定,青島市城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于2023年10月25日下達了青城行執行罰字〔2023〕466號處罰書,罰款10000元。
半島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