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年越來越近,現已經有很多人都準備購買煙花鞭炮。但是煙花鞭炮可不能隨意燃放,2019年青島市煙花爆竹限放區域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和嶗山區的建成區,允許燃放時間僅限于農歷臘月二十三...
青島:這7類煙花爆竹禁止銷售 買不得更賣不得
2019-01-08 06:57
半島網-半島都市報閱讀 (290598) 掃描到手機
半島記者 韓小偉 報道
本報1月7日訊 半島記者日前從青島市安全監管局獲悉,市安監局發布《關于2019年度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品種規格的通知》,做出了嚴格規定、細致到“克”,共有7類煙花爆竹禁止銷售。
根據國家《煙花爆竹標志》和《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的規定,按照《青島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的要求,2019年度禁止銷售的煙花爆竹品種規格通知如下:包裝箱上未標注產品名稱、消費類別、產品級別、產品類別、制造商名稱及地址、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箱含量、箱含藥量、毛重、體積、生產日期、保質期和執行標準代號及安全用語或圖案等和未加貼允許經營區域批發企業專用封箱簽的產品;外包裝上未標注產品名稱、消費類別、產品級別、產品類別、制造商名稱及地址、含藥量(總藥量和單發藥量)、警示語、燃放說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和未加貼允許經營區域批發企業專用防偽標識的單個產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和藥量超過20克(或單珠藥量超過2克)的吐珠類產品及無規則飛行軌跡的煙花爆竹產品;人工裝填方式燃放的各類禮花彈產品;單筒內徑大于等于30毫米規格的小禮花類組合煙花產品;單個藥量超過1克的黑藥鞭炮;各類土鞭及含有氯酸鉀成分的危險性較大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