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閣街道辦事處領導好:我是金色家園—朗庭2號樓4單元的業主,今向東閣街道辦事處訴求單元門已壞的問題。我們單元自2015年6月7日接收的房子,當時接收房子的時候,我填寫了開發商出具的驗收單,并在驗收單上填寫了“單元門已壞”。自2016年4月份起,多次向物業提出該單元門已壞的事情,物業的工作人員表示聯系開發商解決此事,到了9月份物業公司的孫經理讓我找開發商的騰有澤經理,找了騰有澤經理后,騰有澤說給協調協調(門和對講門鈴監控是兩家),后面幾次電話找騰有澤,騰有澤說還不行,10月5日我又問他這個事,能不能辦、有沒有問題,他說不用找了,沒有問題。11月13日又電話聯系騰有澤,騰說他辦不了了,讓我找物業,叫物業找開發商的張德傳經理,我找物業說明后,物業工作人員(崔姓),馬上找開發商的張德傳經理匯報了,12月7日我又問物業小崔,小崔接著打電話給張經理,張經理說他問問。 東閣街道辦事處領導:本來小事一樁,他開發商辦事就這樣辦?從2015年6月7日起至今,這么長的時間解決不了一個單元門的問題,難道就讓我們這10戶已接房子,就接個已經壞了的、不能用的單元門嗎。無奈,我代表10戶業主向東閣街道辦事處訴求,要求開發商盡快更換該單元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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