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偉豪) 家住膠州的女孩小王在膠州市阜安街道某店鋪上班,2014年春天,小王因為工作原因和同事王某(女)發(fā)生口角,隨后二人爭吵升級,小王的同事王某動手打了小王兩記耳光,下班后小王將此事告訴了其男朋友李某,李某聽到小王在單位受委屈的消息后當即火冒三丈,并下決心要為女朋友出氣。
2014年5月28日晚,李某在小王單位附近蹲守,等到和小王發(fā)生口角的女同事王某下班后,他立即跟隨其后。等到王某走到膠州市蘭州西路東苑賓館門口處時,李某下車跑上去追上王某,拽著王某的衣服開始毆打,導致王某當場昏迷,李某隨后乘車迅速離去。躺在地上受傷的王某被路過市民發(fā)現(xiàn),被送到膠州市人民醫(yī)院接受治療,經醫(yī)院診斷為腦震蕩、頭面部外傷和頭皮血腫等,王某和家人隨后向警方報警。
據(jù)了解,王某報案后,警方迅速展開調查,并調取了案發(fā)當天附近的視頻監(jiān)控,迅速鎖定嫌疑人李某,對李某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擬對李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后決定不執(zhí)行行政拘留處罰。據(jù)王某介紹,她被打后出現(xiàn)頭暈等癥狀,在膠州市人民醫(yī)院住院13天,在家休養(yǎng)一個月,并去相關部門進行傷情鑒定,鑒定為輕微傷,她和家人要求李某作出賠償,將李某及其父親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及雙方律師共同參加了訴訟,王某在法庭上主張,被告李某將其打傷并住院治療,應賠償醫(yī)藥費、誤工費等共計15496元。膠州法院公開審理此案,經過調查并結合相關法律條文和原被告分別提供的證據(jù)資料,最終判處李某賠償王某各項損失共計12465元。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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