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偉豪 ) 近日,膠州市膠西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對一家占道經營的商戶處以5000元罰款,據了解,該案例是膠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成立以來,對占道經營商戶開出的額度最高的罰單。據介紹,膠西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已先后對6戶占道經營商戶進行了處罰,有效地打擊了占道經營等違法行為。
日前,膠州市膠西綜合執法中隊在巡查至朱諸路時發現,一處經營驢肉的商戶正在馬路邊售賣,并占據了部分道路,隨后,執法隊員上前進行勸說,告知商戶蔡某占道經營的危害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當我們第二天再次巡查到該路段時發現,蔡某又將攤位擺在馬路上。”執法隊員劉好全告訴記者,本著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他們再次上前勸說并給予警告,“經過多次勸說制止無效后,我們決定對其進行立案查處。”
據了解,根據《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擅自占用道路從事經營活動的,可以處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膠州市膠西綜合行政執法中隊為維護執法的權威性,實現懲戒當事人的目的,對蔡某占道經營的驢肉攤點進行查處,并根據當事人“屢教不改”的違法情節,決定給予蔡某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事后當事人也認識到了其違法行為的危害,并在規定時間繳納了罰款。”執法隊員說。
“對待占路經營,以往一般采取暫扣經營工具等處罰方式,很少動用罰款,即使處罰往往額度也較低。”膠西綜合執法中隊中隊長李明臣告訴記者,對蔡某占道經營處以5000元行政處罰,是膠州新的綜合執法局成立以來,在占路經營方面開出的額度最高的罰單。“按照以往的經驗,對待占路經營一般對其經營工具采取‘暫扣—返還—再扣’等方式,很容易使執法者和商販形成貓捉老鼠的游戲。”據介紹,為加大整治力度,膠西綜合執法中隊堅持柔性執法與剛性執法相結合,對多次勸說不改的業戶,果斷啟動一般執法程序,依法進行立案查處,目前已先后對6戶占路經營業戶實施了罰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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