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的房子不供熱,現在正在和物業交涉維權。”10月25日上午,市民趙女士撥打本報熱線83982811稱,她居住的金岸御景小區二期1至6號樓今年不供熱,業主紛紛來到該小區物業辦公室維權。據了解,金岸御景小區由青島浩嘉置業有限公司開發,二期工程1至6號樓于今年1月份交房,居民前兩天得知今年不供熱的消息后,向負責管理該小區的青島麗洲物業有限公司反映,得到的答復是入住率達不到60% 不供熱。隨后,記者從膠州市供熱辦了解到,入住率不達標不供熱的規定已經取消,但今年新施行的《青島市供熱條例》第24條明確規定,新建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兩年)內保障供熱,尚未售出和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新建住宅,由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供熱手續時,一次性預交供熱設施保修期內(兩年)的熱費。
居民:1至6號樓不供熱,想討說法
10月25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膠州市膠州西路的金岸御景小區看到,該小區的物業辦公室內圍滿了前來討說法的業主。“他們說今年不給我們供熱,讓我們再堅持堅持。”業主趙女士告訴記者,她住在該小區的4號樓,前兩天她得知今年不供熱的消息后非常氣憤。
記者現場看到,有20多位業主正在和物業的工作人員交涉,“還有一些人因為有事先走了。”趙女士告訴記者,共有三四十位業主前來找物業協商供熱的事。記者采訪了解到,不供熱的樓座是該小區二期1至6號樓,于今年1月份交房投入使用。“我已經懷孕8個多月了,眼看孩子就要出生了,不供熱的話這個冬天我們怎么過?”業主李女士說。
小區物業:入住率不達60%不能供熱
為什么1至6號樓不給供熱?記者了解到,該小區的供熱費是由青島麗洲物業有限公司代收,隨后,記者找到了該物業的負責人張經理。“金岸御景小區共有18棟樓,其中4棟高層。”張經理告訴記者,去年高層樓座因為相關供熱設施不完善沒有供熱,今年高層恢復供熱,而該小區的二期工程1至6號樓,因入住率達不到60% ,所以不能滿足供熱需求。
正當記者采訪時,業主和物業雙方因入住人數發生了爭執,物業稱1至6號樓才住了20多戶居民,
而業主則告訴記者,入住的居民大約有50戶。“我們已經問過熱力公司了,人家說就算有一戶居民也給供熱。”業主劉大爺表示,負責該小區供熱的是青島海能達熱力有限公司,他曾和其他業主一起咨詢過供熱的相關事宜,“我們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入住率不達60% 不供熱的規定已經沒有了。”劉大爺告訴記者,物業不供熱的理由讓人難以接受。
供熱辦:調查清楚積極協商解決
隨后,記者采訪膠州市供熱辦,其工作人員表示,不達到入住率不給供熱的規定已經取消,但在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青島市供熱條例》中,第二十四條明確了新建住宅供熱的相關事宜。“新建住宅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供熱設施保修期內保障供熱。”供熱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供熱設施保修期為兩年,開發商應在房屋銷售合同約定的供熱期限開始兩個月前,到供熱單位辦理供熱手續。此外,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條例中還規定,尚未售出和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新建住宅,由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供熱手續時,一次性預交供熱設施保修期內(兩年)的熱費。
“對于金岸御景小區供熱的糾紛,我們會在充分調查事實的基礎上,積極協商解決。”供熱辦的相關負責人表示。
文/圖 記者 李偉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