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曉飛) 因民間借貸引起糾紛,法院判田某償還借款、利息及審理費用等3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田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近日,記者從即墨法院執行局了解到,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田某家屬帶孩子堵路不讓警車通過,并突然開車撞傷3名法警致1人輕微傷,田某還抱孩子爬上橋頭,威脅法官放離被帶上警車的家屬不然就跳河,法官放人后才被法官勸下。近日,田某等五人因涉嫌妨害公務被依法刑事拘留。
現場法官告訴記者,田某借呂某33萬元一直沒還被告上法庭。2013年11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人田某賠償呂某借款共計人民幣33萬元及利息并承擔一審案件受理費6250元,保全費2170元,二審案件受理費6250元。該判決生效后,法院多次通知田某履行判決都被拒絕,因此在2015年5月27日,對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當天,得知被執行人田某在其所經營的房產中介處后,即墨法院執行一庭執行人員立即乘警車前往執行司法拘留。“因為你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今天來就是執行拘留決定。”現場帶隊法官張海昌向被執行人田某出具了工作證件及拘留決定書,嚴正地告訴田某。田某被帶上警車后,在行駛至青島市拘留所2號門南西南角處時,田某的家屬抱著田某的兩個孩子蹲在警車前并將一輛車停在路的另一側阻止警車前行,執行人員先是鳴響警笛要求對方讓道,但對方堅持不讓,執行人員便下車勸說,但其家屬還是擋在警車前不讓。
“將田某家屬強制帶離現場。”法官說道。法警要求駕駛車輛的人員(后得知是被執行人田某親戚李某某)下車,李某某拒不下車,并在這個過程中突然踩油門向前方駛去將法警及其家屬刮倒,造成3名法警受傷。而此時,田某的丈夫李某協助李某某駕車逃離現場,執行人員遂將李某強制帶至警車內,在此過程中,田某另外兩名家屬不斷上前阻止執行人員對李某的強制措施,多次搶奪手銬。
在現場田某的孩子情緒十分不穩定,因此法官允許田某下車照看孩子,而田某見到執行人員要將丈夫李某強制帶上警車,便抱著孩子爬上一座橋頭威脅執行人員,“把我對象他們放了我就下去,不然我就跳下去自殺”。執行人員擔心田某心情激動下出現意外,便將3人放離警車并勸說田某,田某才從橋頭上下來心情逐漸平復。事后3名受傷法警被送往醫院檢查,經鑒定,其中一名法警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據法官介紹,事件發生后,田某及其家屬并沒有認識到妨礙執法事情的嚴重性,反而向公安部門報案稱執行人員對他們進行毆打。
“被執行人田某等五人無視國法,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并致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均已觸犯刑律,構成妨害公務罪。”張海昌法官告訴記者,近日,田某等五人因涉嫌妨害公務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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