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現場散落一地的碎片。
本報訊(記者 匡雅慧 通訊員 馬迪) 近日,膠州市揚州西路上,一名年輕男子酒后騎錢江摩托車撞上路邊綠化帶,不治身亡。
有目擊者稱,事發時,男子駕駛摩托車時速超過100公里。對此,民警提醒,摩托車司機酒駕后容易使自身受到傷害,同時,摩托車、改裝機動三輪車、超標電動車等同屬機動車,如果酒后駕駛,也同樣屬于酒駕,要受到和汽車駕駛員酒駕的相同處罰。廣大市民應盡快消除“酒后駕駛摩托車不屬于酒駕違法行為”的誤區。
就酒駕行為來說,小汽車司機酒駕行為對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機來說危害要大于摩托車司機,不過摩托車司機酒駕后容易使自身受到傷害。5月22日晚上11時許,事發膠州市揚州西路,現場,120急救人員正在搶救一名仰面躺在地上的年輕男子,旁邊的綠化帶附近散落著些許被撞下的綠色植物,路中間躺著一輛黑色錢江摩托車,碎片散落一地。
不過,男子最終沒能醒過來。目擊者王先生稱,他目擊了車禍發生時的情景,“當時我正將車停在揚州路北側,聽見一陣轟鳴聲由遠及近,緊接著就看到一輛黑色摩托車由東向西飛馳而去,當他沖到我前方的時候,突然車身扭了一下,車前輪撞在了路邊綠化帶的石沿上,整個車飛了起來,男子被拋飛到數米外。”王先生表示,事發時摩托車的速度不慢,時速超過了100公里。“我下車去看了一下,聞到一股沖鼻子的酒味,估計是喝酒了。”
隨后,經民警趕到現場確認,死者申某確實為酒后駕駛。該民警表示,隨著本市交警部門對酒駕等交通違法行為的持續高壓態勢,發現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市民越來越少,飲酒后駕駛摩托車的行為卻不少,而且數量和比例都有一定增加。“許多市民覺得喝酒后騎摩托車沒什么事,我們也不會查,就放松了警惕。其實就酒駕行為來說,小汽車司機酒駕行為對路上行人或其他司機來說危害要大于摩托車司機,不過摩托車司機酒駕后容易使自身受到傷害。”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市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應盡快消除“酒后駕駛摩托車不屬于酒駕違法行為”的誤區,交警部門在繼續嚴查酒駕行為的同時,也將加大對飲酒后駕駛摩托車行為的查處力度。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