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某某進行吹氣。
本報訊(記者 匡雅慧 通訊員 馬迪) “我昨天晚上喝的酒,怎么還是酒駕?”看著酒精測試儀上顯示的數字,駕駛員孫某某嚇得目瞪口呆,但在事實面前,又不得不接受現實。5月25日,孫某某接受了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連稱自己領略到了“隔夜酒”的厲害。對此,交警提醒,當天醉酒,次日酒后駕駛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情況下,建議駕駛員飲酒后至少間隔24小時再開車。
5月25日上午7時30分許,膠州市交警大隊執勤一中隊民警巡邏至S217與膠州西路路口處,開展各項道路交通違法查處工作時,對沿路口自東向西行駛至該處的魯B牌小型普通客車進行檢查,發現該車駕駛人孫某某身上帶有酒氣,疑似酒駕。“大早上的我哪能喝酒啊?”面對民警的詢問,孫某某連稱自己平時一直很注意酒后不開車,連連向民警保證真的沒有喝酒。但鑒于孫某某酒后特征明顯,民警遂將其帶回至中隊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經檢測,其酒精檢測結果 為27mg/100ml,系酒后駕駛。一看自己吹出了酒后駕駛,孫某某嚇得目瞪口呆,慌忙解釋稱是24日晚上喝的酒。
經進一步詢問,民警得知,孫某某在前一天晚上與幾名同事一起來到同事小張家中小聚,飯席間,大家觥籌交錯相談甚歡,“我平時很少喝酒,所以喝了四五瓶啤酒便感覺有些醉,就讓同事送我回了家。本以為當晚在家休息之后第二天開車不會有問題,沒想到還是達到酒后駕駛的違法標準。”孫某某懊惱地說道。隨即,孫某某接受了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六個月的處罰,連稱自己領略到了“隔夜酒”的厲害。
“在我們近期查處的酒駕違法行為當中,有8起是隔夜酒。經過長期的酒駕整治,很多駕駛員朋友注意到喝酒后不能開車,但體內酒精含量濃度不但與酒后時間有關,也與個人體質有關。”民警表示,酒后第二天,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酒精含量,不能想當然認為“沒事了”。“酒后駕車唯一處罰標準就是看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濃度,所以當天醉酒,次日酒后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情況下,建議駕駛員飲酒后至少間隔24小時再開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