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青島聲音丨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副所長印萍建議加快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體系建設
半島全媒體首席記者 李曉哲
全國人大代表、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青島海洋地質研究所副所長印萍,是海岸帶環境地質領域的知名專家。“集民智,重調研,善思考,以高質量代表建議履職”,是她對自己四年來代表履職經歷的總結。“通過代表建議的提出和辦理,我的代表履職和我的本職工作互相促進,也使我們的科學研究成果能夠更好地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和國家治理”。
印萍
今年兩會,印萍帶來了“加快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體系建設”“加強海洋甲烷監測體系建設” “開展滸苔綠潮早期防控” “完善船舶污染損害賠償制度” “完善公益訴訟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等‘三法銜接’立法工作”等10個建議。
司法利劍守護生態環境
“加快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體系建設”是印萍今年重點推進的建議。她認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但也面臨著制度政策與技術標準體系需進一步完善、司法鑒定關鍵技術需進一步攻克、損害賠償和生態修復司法保障機制仍需完善、跨國跨境司法鑒定國際化水平仍需提高等突出問題,亟需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保障體系,提升司法服務和保障能力,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和權益。
印萍建議,要完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體系,進一步提升司法鑒定的制度化、規范化。一是加強司法鑒定專門性立法研究和法規建設。補充完善現有《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中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鑒定程序相關條款。二是在司法部《司法鑒定行業標準體系》基礎上,充分發揮全國各部門技術優勢,重點完善環境損害司法鑒定專業標準分體系,針對海洋、森林、流域濕地、草地、農田等不同生態系統類型的不同損害類別、不同賠償方式,制定精細化的鑒定評估技術指南及價值評估標準。三是收集和整理不同類型生態系統的損害鑒定評估案例,建立案例數據庫,開發共享軟件平臺,指導支持地方生態環境損害鑒定司法實踐。
要研發精準、量化、快速鑒定評估技術,推動解決司法鑒定認定難、周期長問題。一是加強支撐司法審判的一體化關鍵技術研發,開展復雜污染體系污染溯源技術、長期污染累積性損害鑒定技術、新型環境污染物損害鑒定技術等基礎研究和技術攻關。二是構建重點區域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評估模型,加快生態環境損害價值評估方法體系建設。三是加強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設備裝備開發,研發標準化應急移動鑒定平臺、數字仿真物證流轉平臺、便攜式快速檢測設備或專用試劑盒等材料。
要創新生態環境損害多元化賠償方式,保障受損生態環境得到有效修復。一是探索通過保險、綠色金融等方式,推動生態環境損害多元化賠償。二是創新生態環境損害訴前磋商機制,加強檢察公益訴訟,督促違法行為人修復受損環境,確保生態修復及時開展。三是積極探索多元化替代修復方式研究與實踐(如增殖放流、種植綠化、勞務代償等),推動賠償義務人擔責修復到位。
要加強跨國跨境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研究及實踐,維護我國生態安全和權益。一是開展我國相鄰國家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技術體系和案例研究,加強污染物跨界傳輸的追因、溯源與量化技術研發。二是加強國際環境資源糾紛中的政策與法律研究。三是積極參與國際合作研究,爭取在國際學術組織中任職,提高在國際資源環境仲裁機構的參與度,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權益。
在海洋甲烷研究應用中“搶灘登陸”
工作的關系,印萍常年與海洋“打交道”,對這片藍色國土愛得深沉,多年來的建議中,也多聚焦于海洋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領域。
在雙碳戰略目標的指引下,海洋提供了更廣闊的的舞臺。而從專業出發,印萍提出“加強海洋甲烷監測體系建設”建議中,就甲烷在全球氣候變化中的重要性和我國海洋甲烷監測技術儲備、監測體系和科技創新平臺不足等問題,提出加大海洋甲烷監測裝備研發和標準建設力度,推動海洋甲烷監測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加快海洋和海岸帶甲烷排放監測體系構建提出相關建議。
甲烷是地球上僅次于二氧化碳的第二大溫室氣體,其增溫效應和潛勢高于二氧化碳,因此甲烷減排有望比二氧化碳減排取得更快的控溫成效,被視為現階段減緩全球變暖的剎車器。
2021年11月在英國格拉斯哥召開的26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將甲烷減排作為重要議題,我國也將甲烷減排作為“碳達峰和碳中和”行動的重要內容,承諾十年內取得控制和減少甲烷排放的顯著效果。中美格拉斯哥聯合宣言就甲烷測量、減排具體合作事宜達成了意向。這充分凸顯了甲烷在全球氣候變化甚至政治中的重要地位。
近年來大氣和陸地甲烷的監測、研究及評價逐步展開,但對海洋甲烷循環的研究和觀測明顯不足。“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甲烷反應器,除了兩極之外大部分海域都是大氣甲烷的凈源,根據現有研究估算,海洋來源的甲烷對大氣甲烷收支貢獻僅為1%?2%,顯然海洋在全球甲烷循環中的作用被明顯低估了,海洋甲烷循環的意義應遠不止其對大氣貢獻。”印萍說,整體上我國甲烷監測和評估工作剛剛起步。
對此她建議,必須加快提升甲烷調查監測設備國產自主研發能力,建立海洋海岸帶甲烷排放監測體系,構建與國際接軌的甲烷溫室氣體排放清單計量方法和核算標準,支撐我國在國際減排和碳交易談判中爭取主動權。
關注體制建設,貢獻代表力量
多年的履職,讓印萍成為“有心人”,特別注重深入基層抓調研,不斷發掘建議和議案線索,做好建議和議案的編寫。很多建議是在調研和代表履職工作中總結、延伸出來的。她的建議中,相當一部分是關注司法建設、體制機制建設的,為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貢獻自己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思考和努力。
在今年帶上會的“開展‘勝訴退費’專項檢查治理活動”建議中,她建議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開展專項檢查治理活動,退還2007年4月1日至2019年原告勝訴但未能執行案件中原告預交但不應承擔的訴訟費,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理念,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和法律尊嚴。
在“完善公益訴訟與行政執法、刑事司法等‘三法銜接’立法工作”建議中,建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內容,明確行政執法、刑事司法機關依法向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移交公益訴訟線索的法定義務,通過職能對接,在凝聚各部門職能合力中實現公益保護。
在“完善船舶污染損害賠償制度”建議中指出,據海關總署統計,2021年全年,我國原油進口量為5.1億噸,其中85%的原油進口選擇海運方式運輸。隨著海上原油和成品油運輸的日益頻繁,我國管轄海域已逐漸成為船舶污染事故的多發區,船舶污染給我國經濟發展和海洋環境帶來的威脅和風險日益增加,完善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制度是防范風險、提升經濟發展安全性的現實需要,是維護我國海洋權益和海洋安全的必要舉措。
在“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執法主體”建議中,建議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領域行政執法主體,明確具體作出警告、罰款、強制執行等行政處罰機關,同時推動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就相關內容進行修訂,保障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
在“開展執行征信信息專項檢查活動”建議中,建議原生效裁判經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撤銷后,被天眼查等社會平臺公開抓取的依據原生效裁判所采取的被列為執行人以及失信、限高等執行征信信息無法同步變更、刪除,給當事人征信評價帶來負面影響,嚴重影響了企業正常經營以及當事人正常生活,應予重視并妥善解決。
履職故事:
代表身份讓她為海洋做更多事情
作為一名海洋地質科學家,美麗的海岸線是印萍代表工作奮斗的場所,也是她心中的牽掛。隨著沿海地區的開發建設,我國的海洋和海岸帶也面臨較為嚴重的生態空間趨緊、生態環境退化、海洋災害風險頻發等問題和挑戰。她高度關注海洋環境保護和海洋生態環境修復工作,作為中國地質調查局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工程首席科學家,她指導團隊開展海岸帶多要素地質調查,支撐服務海岸帶國土空間規劃、海岸帶生態修復和污染防控、海洋牧場建設、海洋工程安全等。
2018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之后,她對海岸帶生態環境保護的認識和行動從科學研究延伸到加強海洋生態環境法制建設、提升社會綜合治理能力等方面,她緊密結合本職工作,不斷發掘建議和議案線索,認真開展調研,做好建議和議案的編寫,積極對接建議辦理機關,主動反饋辦理成效,做好后續跟進,不斷提高建議質量。
“作為一名科技工作者,我們的研究成果主要以論文形式發表或形成研究報告提交上級主管部門,更注重學術成果表達及其傳播。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之后,我會就科研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開展深入調研,從政府管理、制度建設和立法等方面尋找解決方案,作為代表建議和議案提交,這樣可以更有效地推動相關部分解決共性問題。”印萍代表表示,自己此前曾當選過四屆青島市政協委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后履職更加游刃有余,也正是因為這個身份,讓她的工作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可以為海洋資源保護做更多事情。
隨著我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由試點轉為常態化,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工作是維護公眾利益、踐行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在實際工作中,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存在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損害鑒定難等挑戰,在海洋生態環境領域,更是面臨司法鑒定難、鑒定時間長、鑒定費用高等問題。
印萍代表帶領科研團隊,積極發揮國家公益性海洋調查機構海洋資料長期積累,調查和分析檢測設備先進,以及信息化和專業人才隊伍的優勢,積極探索地質調查支撐服務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工作,為山東省、江蘇省各級檢察院、法院和海警局提供海砂盜采、濱海濕地破壞、危險廢棄物非法排放等生態環境損害司法評估技術支持。
2021年她所在的團隊成功獲批了“山東海洋資源環境司法鑒定中心”,并先后與高檢院技術信息中心、青島市檢察院簽訂了戰略合作協議,與山東無棣檢察院、江蘇灌南檢察院共建海洋公益訴訟合作基地,成為開展海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領域的一支重要科技力量。由她帶領的團隊提供司法鑒定意見的多個案件,入選了全國公益訴訟典型案例和優秀案例。2021年12月她應邀參加了高檢院組織的第二期“論鑒”研討會,做主旨發言,介紹“科技助力海洋公益訴訟”的實踐經驗。
四年提交20多份代表建議議案
四年來她先后提交了20多份代表建議和議案,連續三年被全國人大辦公廳、最高人民檢察院、人社部等列為重點督辦建議辦理。其中《制定檢察公益訴訟法的議案》、《加強濱海濕地固碳能力服務國家碳中和目標建議》、《加快海砂資源勘查打擊盜采和加強行業監管建議》、《加強衛星應用系統建設和提高應用效能建議》、《科研司法互動構建國家公益訴訟技術支撐平臺》等建議和議案得到辦理部門的高度重視,推進國家相關立法和政策出臺。
印萍代表提交的第一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是“加強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立法和配套工作建設”,不僅關注城市的垃圾圍城問題,更是從她所在的中國地質調查局開展的全國土地地球化學質量調查成果反映的農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角度入手,為垃圾分類和處置工作提供了更寬廣的視角。這項建議提出的時候,垃圾分類試點剛剛推行,她的建議也得到了生態環境部和住建部的積極響應,提出的立法建議在2020年修改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同時,她也特別注重深入基層抓調研,形成高質量建議,及時準確反映基層社會治理和法治建設創新成果。在參與駐地的各類調研和座談活動中,深入了解基層工作的先進經驗或存在的共性問題,認真進行梳理和總結,形成代表建議和意見。
2021年帶上兩會的反映青島市嶗山區人大和嶗山區檢察院工作經驗的“構建代表建議與檢察建議銜接轉化工作機制”的建議,因為有很好的基層工作實踐基礎,所以得到全國人大辦公廳和最高檢的高度重視,2021年5月在青島開展調研和組織座談會,最高檢隨后下發了在部分省市開展試點的通知,推廣青島市的先進經驗。
在四年的履職工作中,她深刻感受到各級人大機關為代表履職提供了良好保障,為代表在熟悉和擅長領域開展調研、了解情況創造機會;建議辦理部門對代表建議高度重視,無論是主辦部門還是協辦部門都真誠溝通,積極跟進,建議答復準確務實,推進落實有效,做到了建議內容高質量,辦理落實高質量。
她表示,將以更努力的科研工作和代表履職維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安全,守護“藍色國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