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為深入貫徹落實黨史學習教育動員大會精神,傳承紅色基因,厚植家國情懷,充分挖掘節日蘊含的愛國主義情感和傳統文化內涵,青島市倡導廣大群眾在清明節期間傳承...
低碳祭奠,文明追思 青島市組織開展禁止售賣喪葬祭奠物品聯合執法檢查
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洪智 通訊員 呂鈺
萬物清明,思時之敬。清明祭祀先人,是中華民族弘揚孝道與親情的傳統禮俗。但隨著時代與社會的發展,銷售以及焚燒、拋撒香紙冥幣等傳統祭奠方式已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相違背;且清明前后,島城向來多大風天氣,帶著火星的紙灰四散飛揚,既污染了環境,也給人民群眾的財產和生命安全帶來了火災隱患。為進一步營造低碳祭奠、文明祭掃的良好氛圍,貫徹落實《青島市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規定》,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堅持部門協同,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禁止售賣喪葬祭奠物品聯合執法檢查,實施源頭治理。
4月1日上午,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島市城市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青島中心分行成立督導組,現場會同市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北區臺東街道市場監督管理所、市北區臺東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對臺東周邊商業街、居民小區周邊門店商鋪展開了巡查,重點查處各類集貿市場、商超、殯葬用品商店、農(食)雜店等銷售喪葬祭奠物品的行為,堅決封鎖銷售渠道。累計檢查集貿市場、商超、殯葬用品商店、農(食)雜店等商戶40余家,發現銷售喪葬祭奠物品問題3處,均現場責令改正完畢。
據了解,青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青島市城市管理局將根據《關于建立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的通知》(青城管〔2020〕114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積極聯合鎮街政府及相關單位,在春節期間、清明節、中元節(農歷七月十五)、寒衣節(農歷十月初一)等節日前兩周時間(含節日當天),對臨街商鋪等易發生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的經營場所以及城市綠地、城市道路、廣場、居民區和殯儀館、公墓、懷念堂等易發生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場所或區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巡查頻率,提高執法力度,及時發現處置違法行為。同時,執法部門呼吁并倡導廣大市民朋友:低碳祭奠,文明追思,摒棄燃燭點香,街頭燒紙等舊風俗,遵循鮮花音樂、植樹綠化、踏青遙祭等祭祀新風尚,真正使清明節成為傳承家風、崇尚科學、弘揚美德、綠色低碳的節日。
法規鏈接:
《青島市禁止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規定》第七條 禁止銷售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違反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封建迷信喪葬祭奠物品,可以并處銷售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第八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違反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三)在城市綠地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四)在城市綠地焚燒喪葬祭奠物品的,按照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規定,由城市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六)在城市道路、廣場、居民區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焚燒或者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