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跨年之際,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來勢洶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面對疫情加快蔓延的嚴重形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方力量聯防聯控,八方資源緊急支援...
濰坊市9條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先行用地
2月17日,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臺《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項目用地和規劃保障工作的若干措施》,提供9條務實管用的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和經濟發展“兩手抓、兩不誤”,支持疫情防控期間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全力服務保障現代化高品質城市建設。
保障疫情防控先行用地。在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期間,因防控疫情建設的醫療衛生設施和醫藥用品、醫療器械生產等所需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規劃、不占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可以先行使用。疫情結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積極配合項目建設單位完善用地手續;屬于臨時用地的,恢復原狀并及時歸還。
支持疫情防控建設項目先行建設。用于疫情防控的新建醫療衛生設施項目,項目方案經行業主管部門、屬地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審查同意后,可以先行建設。用于疫情防控的新建配套市政設施項目,經行業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可以先行建設。先行建設項目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并保障安全。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結束后,經評估可以補辦規劃手續的,建設單位須在15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依法申請補辦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對于現有建筑改建或改造為疫情防控項目使用的,在不增加面積、不改變外觀形象的前提下,可以不辦理規劃手續,無需進行規劃審查審批。
支持預支部分用地指標。對急需落地項目,實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預支制度,在省分配下達用地指標前先行進行用地審查報批,壓茬推進各環節工作,確保重點急需項目落地建設。
允許延期簽訂土地成交確認書。企業因疫情影響無法按約定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土地出讓合同》的,經企業申請,可延期至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結束后7日內簽訂。
允許延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疫情防控期間,對已經成交的土地,經企業申請、屬地縣市區政府(市屬開發區管委會)同意,土地出讓金可以延期至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結束后的第3個工作日繳納,期間不計利息或違約金。
允許延期開工。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無法按約定時間開工的,經企業申請、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同意,可延長開工期限,最多延長半年。
提倡不動產登記網上辦理、預約辦理。加大宣傳力度,提倡網上辦理,優化不動產登記網上辦事大廳,減少窗口辦理次數。提倡預約辦理,疫情防控期間預約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除特殊情況外實行“立等可取”。推薦使用證書、證明快遞服務,有條件的提供電子證照服務。
全力保障項目用地開工建設。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優化審批流程,開通綠色通道,實行特事特辦,綜合運用線上線下審批方式,指導幫助申請人完成各項材料準備,對符合要求的以最快速度辦理項目開工建設手續。
超前做好項目謀劃和服務工作。加快中央商務區、中央創新區、中央休閑區、市民中心“三區一中心”等重點片區規劃設計,引導項目聚集,形成規模效應。落實項目跟蹤服務機制,靠前做好“雙招雙引”項目用地和規劃服務,科學高效謀劃市重點項目、重大基礎設施、十大產業項目及民生工程的選址和供地方案,確保項目引得進、落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