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奶粉罐中投放紙屑、金屬絲后要求退一賠十,“碰瓷”夫妻獲刑
全新尚未開封的奶粉中為何會有白色紙屑、金屬絲異物?被告人何某和王某在購買的奶粉罐中添加異物后復原包裝再錄制“開箱視頻”要求商家“退一賠十”。
這起靠專門“碰瓷”奶粉企業實施敲詐勒索案,由上海市靜安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案件在靜安區法院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何某、王某于2023年5月至8月期間,結伙或指使他人采取在京東平臺上購買不同品牌奶粉,由何某向奶粉罐中投放物后拍攝開罐視頻,并以此作為奶粉質量問題,向網購平臺及相關品牌奶粉公司投訴,要求退一賠十,先后多次敲詐得款共計人民幣1.7萬余元。
面對法庭的訊問,夫妻倆一個認罪認罰,一個拒不認罪。
庭審實錄
法官:被告人何某,指控你的基本事實、罪名有什么意見嗎?
何某:我沒有在產品里投放任何異物。
法官:你的意思是這些異物是本身奶粉質量有問題?
何某:是的。
法官:被告人王某你對指控的事實有沒有異議?
王某:我沒有異議,沒有意見。我懷孕期間買了其他品牌的奶粉,有出現過這種情況,當時就不了了之。孩子到了戒奶的時候,我購買了某公司的奶粉,想到了這個辦法去向企業索賠。
被告人何某、王某多次網購10個品牌的奶粉,用醫用粉刺針在鋁箔紙上戳開細小的口,再將金屬絲、碎紙屑等異物塞進奶粉罐內,復原包裝后錄制“開箱視頻”向商家索賠,檢察官鄭翼當庭出示何某作案時的視頻證據。
檢察官鄭翼:由何某操作投放異物,王某協助拍攝開箱視頻,并通過電話向奶粉公司索賠。兩人的陳述與被害單位所提供的證據能夠相互印證,且公安機關所調取的相關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鎖定。
投入進奶粉管內的金屬絲
有完整確鑿的證據鏈、同案人員的指證供述,何某在法庭上始終對自己投放異物敲詐勒索的罪行予以否認,甚至聲稱自己是多年的“職業打假人”。通過搖晃奶粉罐,靠“聽覺”就能分辨出奶粉罐內是否有異物。
庭審實錄
法官:你的職業是什么?
何某:失業,就是靠打假維權生活。
法官:你在涉案期間是一個職業打假人?
何某:對。
法官:你怎么知道這奶粉當中有異物?
何某:我通過搖晃奶粉罐身,用聲音去分辨。我猜測大概率有異物就退貨退款,向商家索賠。法官:你是靠感覺進行索賠嗎?
何某:就是靠感覺,沒法用語言來表達。
經過庭審質證、法庭調查,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后,靜安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當庭宣判
被告人何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承辦法官高欣說,被告人的敲詐勒索行為利用了商家愛惜羽毛注重品牌意識的心理,揚言要舉報曝光企業以此要挾,一人認罪一人狡辯,最終在量刑上做出了明顯區分。
法官高欣:王某的認罪態度相對來說比較好,開庭之前也予以退贓。被告人何某到案后從來沒做過任何一份認罪筆錄,甚至在公安階段提出過相互矛盾的辯解。我們在量刑上進行了嚴格區分。何某也是披著職業打假人的外衣實施犯罪。
奶粉企業遭遇“碰瓷”后該如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檢察官鄭翼說,其中一家企業被敲詐勒索三回,建議企業商家如遇到消費者投訴,就正常應訴解決問題,如果發現異常也要積極收集證據進行維權。
檢察官提醒:奶粉公司在宣傳過程中,應當把生產環節和工藝流程更多地展現出來,做讓公眾知曉的宣傳。遇到被犯罪分子敲詐勒索類似情況,奶粉企業要及時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防止犯罪分子不法目的得逞。
為有效應對轄區內“職業索賠舉報人”借“消費維權”之名行“個人牟利”之實,防范惡意投訴舉報行為擠占消費者合法維權渠道,靜安區檢察院與區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會簽《關于建立消費市場惡意投訴舉報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及聯合治理機制的意見》。三方在準確界定惡意投訴舉報與正常維權行為的前提下,依托偵監協作辦平臺、行刑銜接等機制,依法嚴懲以捏造事實等方式騙取經營者賠償等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原標題為《“職業打假人”竟向奶粉罐中投放紙屑和金屬絲?“碰瓷”夫妻,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