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專利產品 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被處罰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0月12日,福建省龍巖市市場監管局發布2024年度專利行政保護典型案例,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因假冒專利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2023年7月25日,龍巖市武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依法對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經營場所進行核查,在當事人的成品倉庫發現瓶底標有“專利號201930276243.1”、凈含量為360ml的客家歡飲用天然泉水以及瓶底標有“專利號201930276243.1”、凈含量為360ml的龍圣重工客家歡飲用天然泉水。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上述專利授權證明材料,涉嫌構成假冒專利行為。執法人員現場收集證據、制作現場筆錄,并對上述現場發現的涉案物品實施查封行政強制措施,2023年8月11日批準立案。
經查,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生產了不同批次的客家歡飲用天然泉水總計4488瓶,其瓶身標簽標注有“客家歡飲用天然泉水,凈含量:360ml,食品生產許可證:SC10635082400310,生產商: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條形碼:6972282912187,生產日期:見瓶身(蓋)(具體生產日期),保質期:12個月(密封狀態下),委托方:武平縣天然文化旅游投資有限公司,瓶底標注有:專利號201930276243.1”等內容。截至2023年7月25日案發時,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以0.375元/瓶的價格將上述4488瓶客家歡飲用天然泉水對外銷售完畢,銷售金額為1683元。
經查詢網站國家知識產權局中國專利公布公告網,該專利號無查詢結果。案件處理期間,當事人無法提供該專利號的專利證書或相關授權材料。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生產銷售假冒專利產品的行為,屬于《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假冒專利行為,今年1月29日,武平縣市場監管局依據《專利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683元,并處罰款1.05萬元。
今年9月24日,武平縣石徑嶺山泉水廠再次因銷售假冒專利的產品及生產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武平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7646.25元,罰款11.112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