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強林業資源保護管理!青島市發布第2號總林長令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兆慧
近日,市委書記、總林長曾贊榮,市委副書記、市長、總林長趙豪志共同簽發了青島市第2號總林長令《關于全面加強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的令》,從五個方面全面加強林地、濕地、自然保護地等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工作。
在提高政治站位方面,要求各區市嚴格履行林業資源保護發展的主體責任,全力抓好林業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堅持以案為戒,舉一反三,既拿出“當下改”的舉措,又完善“長久立”的制度,形成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我市林業資源保護管理水平。
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方面,加快推進新一輪縣級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嚴格林地用途管制,嚴格落實森林植被恢復制度,加強公益林管理,加強國有場圃管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大力推進科學綠化,確保林地保有量不減少、森林覆蓋率不降低。
在加強濕地資源保護管理方面,加快推進市縣兩級濕地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地方政府濕地保護協調機制和專家咨詢機制,強化濕地保護宣傳,扎實做好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嚴格濕地用途監管,嚴格落實濕地占補平衡,重點加強濕地公園管理。
在加強自然保護地保護管理方面,健全完善自然保護地管理機構,每個自然保護地都應依法編制總體規劃,加快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報批工作,在整合優化方案和總體規劃未批復前,仍按現行規劃嚴格管控。加強巡查檢查,建立整改清單,實行銷號管理。
在強化執法和監管方面,建立比較完善的林業資源監管體系,進一步加大林業執法力度,推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用好“林長+檢察長”等工作機制。構建森林資源全鏈條執法監管閉環,充分發揮衛片執法預警作用,早預防、早發現、早制止。強化督導考核和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