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民智通被責令改正,實控人被警示!因信息披露不及時
近日,證監會山東監管局官網公示的行政監管措施《關于對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并對趙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因為信息披露不及時,興民智通被責令改正實控人被警示!
行政監管措施顯示,截至2024年6月,趙豐系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2023年12月28日,北京證監局對趙豐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14號)。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披露趙豐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十六項的規定。趙豐作為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未配合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趙豐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公司官網顯示,興民智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興民智通)創建于1999年12月,坐落于山東省龍口市龍口經濟開發區,是一家車輪生產經營企業和智能網聯汽車硬件及數據服務企業。2010年2月9日,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掛牌上市。
公司致力于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發展。設立全資子公司興民智通(武漢)汽車技術有限公司,控股北京九五智駕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武漢英泰斯特電子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廣聯賽訊股份有限公司、彩虹無線(北京)新技術有限公司。(大眾新聞·半島新聞記者 文鴻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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