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設計施工!江蘇愛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被建議立案調查
2024-08-14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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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郭振亮
近日,青島市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發布了膠建質安行處字﹝2024﹞第 001號關于江蘇愛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顯示:經巡查,該單位在上合示范區2023年基礎設施綜合工程-上合大道(生態大道至正陽西路)西側施工過程中未按照建設工程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違反了《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建議立案調查。
依據《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江蘇愛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處壹萬元整人民幣罰款的處罰決定。
根據網絡公開信息顯示:江蘇愛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8月12日,注冊地位于鹽城市鹽都區潘黃街道辦事處美麗居委會1幢701室(E),法定代表人為王愛余。經營范圍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幕墻工程、電子工程、電信工程、鋼結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