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店轉讓客戶要退會員卡 依曼麗洗衣店讓證明卡里有余額
信網6月21日訊(記者 柴軍宸)“卡里面明明還有錢,為什么既不讓用也不給退?”近日,市民田女士向信網反映,自己曾于2021年在位于青島城陽區的依曼麗洗衣店辦理了一張價值500元的會員卡。辦卡后自己只用了261元,可如今再使用時門店已經轉讓了。隨后,她聯系了依曼麗洗衣店表達了退款的想法,被對方拒絕。
2021年4月,田女士在城陽區依曼麗洗衣店辦理了一張500元的會員卡。提起在這家辦卡的想法,田女士想著一來距離自己家比較近,二來也是覺得口碑比較好,衣服洗的很干凈。但用了兩三次以后,田女士搬了家,再加上懷孕行動不便,就很少去洗衣店。今年4月,田女士想再用這張卡的時候,卻發現洗衣店已經轉讓了。
卡里還剩下充值近一半的錢沒用,這可怎么辦?田女士在微信上找到洗衣店負責人付女士,但付女士在答復了“店已經轉讓,后續有什么事找新老板”之后,就直接刪了微信,也不再接聽田女士的電話。
田女士告訴信網,這家洗衣店原本是夫妻二人經營,信網聯系到了付女士的丈夫鐘先生。鐘先生說,洗衣店已經轉讓出去一兩年了,自己也已經到外地開店,至于田女士要求的退款,鐘先生則稱讓她自己拿出證據來證明余額。
北京浩天(青島)律師事務所單正國律師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法律法規,預付卡中的預付款項,在消費者未實際接受服務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除非在購卡時與商家簽訂的合同中有明確且合理的不退款條款,并且商家已提前告知消費者。在這起事件中,商家理應履行退款義務。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田女士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和第五百七十七條的相關規定,嘗試與依曼麗洗衣店協商解除合同并退款。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解除合同并退還剩余款項。